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东洋:原告丰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及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0113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吟军、周冬红:原告方修民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判决被告杨吟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520025元并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辽0113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子豪:原告孔令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万元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杨宏:原告唐庆诉你民间借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帮联:原告李兰礼诉你劳务合同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邵淑琴: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海亮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91民初14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邵淑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海亮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维修基金4031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4031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5月17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合肥胜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侯贵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3]42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上海东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局于2023年7月17日受理了郭再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郭再梅主诉,2022年8月4日,郭再梅从黄麓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新校区下班回家途经巢湖市焦姥路36公里巢湖市中庙街道工商所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1.右侧鼻骨骨折;2.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型;3.右侧顶叶脑挫伤;4.眶骨骨折;5.皮肤挫伤;6.肋骨骨折;7.软组织疾患。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巢湖举【2023】0069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30日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局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勇、董秀琴: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川0781民初2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罗勇、被告董秀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借款本金45968.09元及截止2023年2月10日的利息1532.81元、罚息7512.78元、复利274.91元;二、被告罗勇、被告董秀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以借款本金45968.09元为基数,从2023年2月11日起,按每年1月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5%后再上浮50%的年利率,计收的罚息、复利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若被告罗勇、被告董秀琴未按照前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履行偿付义务,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对被告罗勇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太平镇建新南路300号龙溪谷C1栋2单元4楼3号房屋【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748号】拍卖或者变卖后的价款。在前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范围内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82元、保全费573元、公告费1550元,由被告罗勇、被告董秀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雷刚:原告朱太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9月19日9时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集佰佳连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义与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长树:原告张家口市宣化正远钻采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冀0705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大世建劳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韦啟焕诉你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675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54448.8元;二、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民币7778.4元;三、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1113.6元;四、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2月6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24832.5元;五、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的仲裁请求;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吕惠萍:原告李言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682民初4435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穴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