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4日电(记者陆健)近日,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包括18条政策举措,提出力争2023年为市场参与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
根据该方案,浙江将进一步落实惠企助企政策举措,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用工、用能、物流、融资等方面的成本,推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动国家、省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落地。
《实施方案》中,共涉及十个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如“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继续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不征电动汽车消费税”“继续按现行规定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继续实施减征‘六税两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行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等。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电费问题,明确提出“增强煤电及风光机组并网发电能力”“加强售电市场监管”,特别是要“推动实现2023年企业电价低于2022年目标”。今年浙江将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电价优惠,据有关部门测算,该政策2023年预期可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用电成本4亿元左右。
降低用气成本方面,目前,浙江已打破天然气统购统销供应格局,城市燃气企业、燃气电厂等下游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上下游直接交易方式寻找低价气源,自主与上游资源方签订合同。此举将有利于市场主体降低用气成本。
浙江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围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水电气、行业协会商会、地方财经、交通物流、行政审批中介、金融等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和惩戒力度,保持查处涉企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
为企业多减一分,让企业多添一分信心。“第一时间+顶格优惠”,成为浙江落实各项减负降本政策的原则。截至7月,浙江已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18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