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习惯于将骈体应用文章称为四六,这是以文章骈四俪六的形式特征来命名文类的一种方式。洪迈在《容斋三笔》中说:“四六骈俪,于文章家为至浅,然上自朝廷命令诏册,下而缙绅之间,笺书祝疏,无所不用。则属辞比事,固宜警策精切,使人读之激卬,讽味不厌,乃为得体。”由于四六文在宋代官方文书行政系统与民间人际交往及各种礼俗仪式等场合无所不用,可以想见此类文本在当时作者之多及文本产量之巨大。宋四六由各种不同身份作者为满足国家与社会需要源源不断制作出来,在各种公私应用场域被广泛阅读与传播。而四六文作者们却疲于应付日常需要而不断从事模式化的批量文本生产,读者们又在不断的阅读中对陈言老套形成审美疲劳而期待有“使人读之激卬,讽味不厌”的新作出现。这种由阅读体验带来的文学期待大约也会成为宋代作家不断钻研四六文写作技巧的一种推动力。
作为应用文类的四六文,其所包含的各种公私应用文体在写法上各有定式。宋四六作家对文章体式更多的是从俗从众加以遵循。谢伋《四六谈麈序》中说上至内外两制下至往来笺记启状“皆有定式,故谓之应用,四方一律。”而文本样式一旦形成符合某种文化模板的较为固定的表达模式也就会落入俗套。俗套并非全无好处,从文本生产流通角度看既可以降低写作成本,又因符合大众阅读习惯而便于接受。当然过于依赖俗套的写作也会被人轻视。如魏泰《东轩笔录》中曾记载宋初翰林学士陶穀自以为久处翰林,贡献不小,试图进一步谋求宰相职位,结果宋太祖笑曰:“颇闻翰林草制,皆捡前人旧本改换词语,此乃俗所谓‘依样画葫芦耳’,何宣力之有!”直到南宋周必大《玉堂杂记》中仍云:“内制名色不一,儤直时或未详其体式,故凡词头之下者,院吏必以片纸录旧作于前,谓之‘屏风’。”不但翰林草制需要“依样画葫芦”,其他应用四六文体的写作以旧本改换词语便加以施用的情况也是极为普遍的。
既然四六文有定式,而且受到礼仪制度等应用场域诸多因素的限制,那么四六文作者展示个人学识,发挥创作才能的文学空间就比较小了。所以宋四六在文体方面的创新难以像古文革新那样全方位开展,只能主要集中于语言表达方面。根据现存宋四六话等批评材料看,在遣词造句和典故运用方面精益求精,写出警策精切的四六名联就是宋四六作家们的主要文学追求,也是宋代四六批评的主要衡文标准。而中国古典诗歌艺术发展到宋代,在对偶和用典方面都积累了非常多的经验与技巧,这自然也为宋四六作者及批评家提供了充分的创作借鉴与文学批评资源。其中比较典型的如宋四六文作法受江西诗派诗法影响就不小。
前人丰富的文学遗产,对于宋人来说既是丰富的宝藏也是绕不开的大山。但文学经典的表达方式及对经典表达的反复模仿总会把具有创意的新篇新句变为千篇一律的套语。创新总是艰难的,黄庭坚说“自作语最难,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后人于这段话多留意于黄庭坚所说的“无一字无来处”及“点铁成金”数语,往往忽略这是黄庭坚针对文章“自作语最难”这一现象而言。黄庭坚指出即使是杜诗与韩文也不能避开古人陈言。在此基础上,黄庭坚进一步讲明既然无法规避陈言,那做文章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善于融化陈言而创造新句和新意。融化陈言为己所用的具体方式在惠洪的《冷斋夜话》所引黄庭坚语中说的很明白:“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黄庭坚关于“点铁成金”与“夺胎换骨”的论述是相辅相成的。“点铁成金”指出了借助陈言创新表达的必要性和期待效果;“夺胎换骨”则说明了以故为新,融化陈言的具体方法。《后山诗话》引黄庭坚语云:“杜之诗法,韩之文法也。”诗法与文法相通的观念在宋代文献中并不少见,如王铚《四六话序》亦云:“世所谓笺题表启号为‘四六’者,皆诗赋之苗裔也。故诗赋盛则刀笔盛,而其衰亦然。” 故黄庭坚等江西诗派作家对诗文技法的提炼与提倡,完全可以成为宋四六批评与写作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借鉴。
南宋祝穆在其所编四六话《议论要诀》中将“夺胎换骨”正式列为一种四六创作方法,并从宋代四六话著作或笔记、诗话中摘举六则宋四六文中著名联语作为文例来说明此法。祝穆《议论要诀》一书的特点是将前人关于四六文创作的经验归纳为简洁明了的三十四条写作口诀,以口诀加例证的形式构建起自己的四六文章学理论框架。故他虽列“夺胎换骨”为一条,但除了例证并无其他文字说明。今分析其所列文例,属于“夺胎法”的如王禹偁条:
王元之《黄州谢表》云:“宣室鬼神之问,敢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已期身后。”盖出杜诗“竟无宣室召,徒有茂陵求”,前辈不以为嫌也。
王禹偁晚年蒙冤被贬黄州,尝作《三黜赋》以见志。咸平四年(1001)黄州出现了群鸡夜鸣、冬雷暴作等异常现象,王禹偁手疏引《洪范传》陈戒且自劾。于是真宗遣内侍劳问,因日官说“守土者当其咎”,真宗怜惜王禹偁,乃下命徙蕲州。王禹偁按惯例要上表称谢,表中“宣室鬼神之问,敢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已期身后”一联透露出非常绝望与哀伤的情感,果然到蕲州未逾月而王禹偁卒。从王禹偁此联造句及典故运用方式看,将汉文帝宣室召见贾谊与汉武帝遣人求司马相如遗稿对举确是脱胎于杜甫《过故斛斯校书庄二首》“竟无宣室召,徒有茂陵求”一联。不过杜甫原句是慨叹故交生前不遇之意,表现的是对他人的同情。而王禹偁谢表联语在感谢帝王时既包含了臣子忠心又传递出难以生还京城且命将不久的浓重悲伤情绪,是自伤自悼。王禹偁联语和杜诗相比,造句方式及立意有相似处,但表达情感则有区别,文字内容也更丰富,可谓能“因人之意,触类而长之”,符合江西诗派“夺胎法”的特点。
属于“换骨法”的如所举张商英条:
张天觉既相,《谢表》有云:“‘十年去国,门前之雀可罗;一日归朝,屋上之乌亦好。’徽宗亲题所御扇赐。丁晋公诗:‘屋可占乌曾贵仕,门堪罗雀称衰翁’。”
丁谓诗句与张商英联语要表达的意思都是人得势时与失势时的鲜明对比。张商英在将丁谓七言对句改为四六联语时,把诗中“称衰翁”之意去掉;又把“曾贵仕”意思换为“十年去国”与“一日归朝”相对;主要保留了门可罗雀与“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杜甫《奉赠射洪李四丈(明甫)》诗中语)两个核心对比要素造成新联。与丁谓诗句相比,张商英所撰四六联语不但语意更为显豁,而且对比更加鲜明。
此外还有一类用古人全语的也被视为“夺胎换骨”法。如范仲淹条:
唐郑准为荆南节度使成汭从事,汭本姓郭,代为作《乞归姓表》云:“名非伯越,浮舟难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出境遂称于张禄。”其后范文正公以随母冒姓朱而名说,既登第后《乞还姓表》遂全用之。议者谓文正虽袭用古人全语,然本实范氏当家故事,非攘窃也。伪蜀范禹偁亦尝冒姓张,《谢启》云:“昔年上第,误剽张禄之名;今日故园,复作范雎之裔。”终不若范文正公启尤为精切。
范仲淹《乞归姓表》中直接用郑准联语,当时一定也有人认为是“攘窃”行为。就像金王若虚在《滹南诗话》中评黄庭坚诗法一样:“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四六批评家则对此加以辩解,认为范仲淹用郑准文中全语不属于抄袭。从文本应用的语境看,郑准一联表达改姓事的确写的挺好,但和当事人成汭贴合并不紧密。而范仲淹冒朱姓以说为名则与范蠡在陶地隐姓名称朱公的典故更加贴合。郑准所撰的联语,改换了应用语境后,由范仲淹再用此联就获得称赞,因为这符合宋人诗文喜用当家故事的审美品位。这种作文方式虽不能创造新语,但作家如果能借助前人全语在新的语境中获得更好的表达效果,用事“精切”而又融化无迹,也会被视为运用了“夺胎换骨”法。
尽管“夺胎换骨”原本是就诗歌造语创意而概括出的诗法,但此法的提出对于宋代文学家解决文学表达推陈出新和以故为新的难题指明了两条便捷有效的出路。所以“夺胎换骨”法不但能在诗歌创作方面被视为行之有效的创作经验,在古文及词体创作及批评方面也均得到接受与推广。就宋四六而言,由于“夺胎换骨”在理论上解决了沿袭及改造前人文本以为己用的问题,正好可以满足宋四六既要依样画葫芦还想螺蛳壳里做道场的需要,于是乎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宋四六的一种创作方法。
(作者:沈如泉,系西南交通大学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