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姚亚奇、陈晨从应急管理部、水利部获悉,南海热带低压已于7月15日上午加强为今年第4号台风。中央气象台于15日10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至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于17日夜间到18日早晨在海南岛东部到广东西部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
应急管理部、水利部15日上午组织气象、水利部门会商研判4号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经研判,国家防总决定于7月15日13时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广东,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台风工作。水利部于7月15日16时针对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省(自治区)启动洪水防御四级应急响应,派出两个工作组赴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协助做好防御工作,并向相关省级水利部门和水利部长江、珠江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科学精准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做好强降雨区水库、堤防等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防总要求压紧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按照“船回港、人上岸”要求,组织做好台风影响区域船舶进港避风和海上作业人员、近岸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突出抓好异地渔船紧急避风管理。抓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固或拆除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易坠落或易倒伏物;提前关闭沿海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视情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工、停业、停运;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出险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巡查防守,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