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京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张露玺诉你方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审监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杨咏茹:本会依法受理了冯惠芬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3)佛仲字第103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楼)。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鑫浩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安徽宏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靖:原告丁强诉你、杨晶晶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川0502民初225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忠贵:原告程思清诉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502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月茹:原告肖元姚与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二婷:原告张传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1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逯成俊:原告逯昱暄与你抚养费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连柱:原告冯开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家兵:原告冯鼎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道东:本院受理原告淮北市韩韩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婷: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请求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俊华:原告何健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艳:原告辛大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02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军:原告蚌埠市高新区沈记汽车修配经营部与你修理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政:原告刘少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迎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飞投资有限公司(现淮北欣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煜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淮北开发区龙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同香港鹿凯有限公司海外公告开庭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绅信(青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本委已受理杨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旌区劳人仲案[2023]379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30日9时在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6号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甫建:原告叶增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24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福建华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31003532,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润芯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才俭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102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士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滕茂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59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东博亿天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台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35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9日15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中企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江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10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达道装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徐远儒诉你及深圳市凯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粤茂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766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增加被申请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9月2日9时30分在L1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人才产业园FC13,即负一楼7号8号电梯对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至简数科农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怡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546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全部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莱阳众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莱阳万融长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莱阳众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拍卖行政撤销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鲁0682行初1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行政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浦江湛博工贸有限公司、方群英、金佳颖、金斯文: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与被告浦江湛博工贸有限公司、胡坚勇、方群英、金佳颖、金斯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3日9时在仙华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告
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1745号
深圳市博佳爱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王嘉雄等4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共计30323.6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你单位逾期不改正。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172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独具疆心(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龚娴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23]7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马田派出庭一庭(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一楼,电话:0755-2369774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奋均编程培训店(经营者:叶健俊):本委已受理奉运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23]7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马田派出庭二庭(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一楼,电话:0755-2369774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邱小龙(公民身份证号码4416221989****0355):本委已受理深圳市特仑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197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31日14时30分在龙华劳动仲裁三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1栋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魏文锡(身份证号码:42102219830416XXXX):本委已受理徐红兵诉深圳市洲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3545号),因被申请人深圳市洲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魏文锡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8日15时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力创盛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寿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78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3】420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