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每逢志愿填报,“野鸡大学”总会蠢蠢欲动。近年来,《人民日报》每年都会发布“野鸡大学名单”,提醒考生与家长不要上当受骗。然而经过多年宣传整治,其数量不降反升,不禁令人疑惑——治理“野鸡大学”咋就这么难?
“野鸡大学”可分为两类。一类有场地和教师,打着“大学”“学院”的幌子,实际上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一些成人自考业务。这种学历只对少数群体有用,多数高中应届生自然不会考虑。另一类则只不过是空壳,连基本的教学都无法开展,交了学费常常找不到人,属于彻头彻尾的诈骗。
对于第一类机构而言,它们本身合法存在,但并不能合法为学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误导考生放弃正规招考渠道,无疑是在钻法律空子。正因其游离在灰色地带,要彻底取缔格外困难。考生若有异议,又因为是自愿放弃报考、达成缴费协议,常常有苦说不出。
从现实来看,各类反诈提醒虽有一定效果,但仍是“被动防守”,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野鸡大学”的增多势头。考生的社会阅历不足,部分家长信息闭塞、缺乏辨别能力,在“野鸡大学”的蛊惑下难免会上当受骗。对此,不能止步于吃亏买教训,而应该深切反思,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对“野鸡大学”釜底抽薪,必须将被动防范与主动出击相结合。从“改名”这个细节出发,要敦促冒名顶替者退场,让招摇撞骗者伏法;着眼于高等教育环境的建设,必须破除“买学历”的认知陷阱,严厉打击违规招生,同时扭转考生和家长的侥幸心理。
(原载于《南方日报》 作者:默达 摘编:项锋、杨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