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陈海波、鲁元珍)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兼顾强化反垄断监管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创新发展等,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体系,更好地鼓励创新,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新规定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扩充,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被纳入。
新规定还健全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
此外,还加强了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如完善专利联营的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