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张翼)商务部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季度自贸试验区外贸外资实现较快增长。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1.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实际使用外资719亿元,同比增长22.1%,高出全国17.2个百分点。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占21个省(区、市)的比重分别为19.4%和18.1%。
“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高质量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稳外贸稳外资新思路,努力培育增长新动能,为全国外贸外资平稳发展作出贡献。”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1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自贸试验区主要从四方面促进外贸外资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赋能发展。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各项措施叠加效应日益显现。例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RCEP原产地签证无纸化申报,快件、易腐品出口6小时内放行。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保税和非保税油气产品“同罐共储”、出口监管仓“一仓多能”等制度创新。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促进发展。自贸试验区精准施策推动发展优势产业,有力促进外向型产业发展。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入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支持总部企业叠加新型贸易、资金管理等复合型功能。江苏自贸试验区累计部署实施90余项重点研发项目、49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超过35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集聚。
三是提供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多地自贸试验区建立了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服务台账等,加强生产经营服务保障。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人才跨境便利化举措,出台首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辽宁出台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北京自贸试验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为小型外贸企业保驾护航。
四是畅通物流通道服务发展。自贸试验区积极强化国际物流通达能力,创新推动物流、运输、通关便利,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上海、安徽等自贸试验区联合开展“长三角海关特殊货物检查作业一体化改革”,跨境贸易通关时间大幅压缩。云南、四川、陕西、广西、湖南、重庆等自贸试验区与地方铁路局合作推进中老铁路多式联运“一单制”,促进国内国际物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