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2.4%,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0.8%。1至3月,CPI平均比上年同期上涨1.3%。
“3月份,生产生活持续恢复,消费市场供应充足,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同比上涨。”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解读数据时表示,据测算,在3月份0.7%的CPI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0.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同;新涨价影响约为0,上月为0.3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3月份CPI下降0.3%,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4%,降幅比上月收窄0.6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7个百分点。食品中,天气转暖,鲜菜上市量增加,价格下降7.2%,降幅比上月扩大2.8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17个百分点,占CPI总降幅近六成;受存栏量较为充裕及消费需求回落影响,猪肉价格下降4.2%,降幅收窄7.2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粮食、食用油、鲜果、鸡蛋、禽肉类等食品价格较为稳定,涨跌幅在-0.1%至0.4%之间。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非食品中,出行需求持续恢复,宾馆住宿和飞机票价格分别上涨3.5%和2.9%;春装换季上新,服装价格上涨0.5%;车企降价促销,燃油小汽车价格下降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