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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3年04月01日 星期六

    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和优化

    作者:本报记者 鲁元珍 《光明日报》( 2023年04月01日 03版)

      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近年来,财政部等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直击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为支持企业疏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应对这些风险挑战,需要加大财政的宏观调控力度。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现有的税费优惠政策应如何延续和优化?如何增强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在3月31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避免税费优惠政策“断档”和“急转弯”

      “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既要助企纾困,对稳定宏观经济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要考虑财政可持续,并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对实施效果明显、满足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的政策,继续实施,避免政策‘断档’和‘急转弯’。对从长远战略考虑支持重点领域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执行。对不适应形势变化、政策间不协调不衔接的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说。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一是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二是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年底;三是为支持稳就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年底;四是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将煤炭的进口零关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五是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六是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

      朱忠明指出,上述政策的安排,保证了税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了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加大了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同时做到固本强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突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惠支持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历次减税降费重点支持的对象。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打好了税收政策的组合拳。

      2022年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的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等。

      “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面对新形势,综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的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朱忠明说。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今年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以上各项政策,将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实施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普惠性政策。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作为制度性的安排长期实施。“一方面,使其他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与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保持一致,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这个政策作为制度性的安排长期实施,没有设置实施期限,有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提振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 朱忠明说。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不断完善,提高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扩大了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改革了研发费用清缴核算方式,让相关企业享受更多的减税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指出,从税收数据来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和优惠金额是不断增长的。2018年国家将全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当年共有27万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减免税额约2800亿元。2021年,国家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包括制造业在内共有53万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减免税额6600亿元。2022年,国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也提高到100%,前三季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减税90亿元,预计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年减税7000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加力实施,辅之以国家出台的其他系列优惠措施,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热情。据统计,五年来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5%左右。

      (本报记者 鲁元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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