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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5日 13版)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融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徐阳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31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展动力人才资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乾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美亚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江兴民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立号:原告陈秀丽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二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0304破1号

      2023年2月1日,本院以(2023)皖03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立案受理了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天时工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辉泰事务所担任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使用快速审理方式。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向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龙腾路460号绿地珠峰B座28层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庞俊,联系电话15385856801;崔怀柱,1776083323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珠源染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0日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俊昇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欧锐光学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再芬(原户籍地青田县船寮镇公路338号):本院受理原告王再红、王再平、王志利、王再勇诉被告王再芬(系王志利与洪冬娥之女,原身份证号码332522197506094426)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3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继承人洪东娥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青田船寮支行的个人银行账户(账号19845700440014615)中的存款由原告王志利享有6/10的份额,由原告王再红、原告王再平、原告王再勇享有1/10的份额,被告王再芬享有1/10的份额。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运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运城市利成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张玺与你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运仲案字第19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证据目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5日、15日内。本会于2023年5月4日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公司于组庭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仲裁员声明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对通知书和声明书无异议。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地点本会。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遗失声明:融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5005733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晋安区阳钱日用品店不慎遗失备案公章壹枚,公章编码:35011110062096,特此声明作废。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高伟:本会受理申请人威海凤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2020)威仲字第0108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周晓丽担任首席仲裁员,丁乃城、贾存帅担任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定于2023年5月6日9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培莲、李乐福: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你之间(2022)威仲字第0153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由毕可慧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定于2023年5月6日14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威海秀雅工艺品有限公司、咸永杰、朴锦善:本会受理申请人贺书坤与你们之间(2022)威仲字第0044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李冬霞担任首席仲裁员,董秀玲、马莉萍担任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申请人于2023年3月3日提出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仲裁庭已依法受理,定于2023年5月8日14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新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置业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与你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威仲字第0172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3年3月22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余建秋、庄浩平:本院受理异议人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余建秋及被执行人庄浩平执行异议纠纷案已审结。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2023)皖0304执异16号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裔飞飞、蚌埠千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李飞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欧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李健:原告安徽新元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致胜家居有限公司、李成:原告赵富兴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良长:原告杭州中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艾涛:原告徐华桦诉你、杨钊民问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6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083民特9号

      本院于2023年3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龙绍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龙绍华称,被申请人龙绍明,男,195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光星村10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5612071214。自2013年7月隆昌市气象站拆除后失踪,经多方调查寻找,至今未找到。现发出寻人公告,希龙绍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定于2024年4月9日开庭审理,依法裁判。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静:原告绵阳市久安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78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绵阳市久安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845元,承担违约金84.50元。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920元,由被告王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燕: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宝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及贵州镁安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刘美江、刘美辰、吴禹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103民再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昊扬:原告谭铁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立案。现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6月22日起给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公告

      云南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刘应军与冯军、李妙、云南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岳阳铭创劳务有限公司、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公路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8日即2023年5月8日14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藏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柏凡商贸有限公司、李丽:原告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110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荣诉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6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六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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