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代表委员】
2020年《第四次全国地理标志数量调研报告》显示,地理标志中涉农产品8273个,占总数的98.24%。“地理标志制度能够确保产地内的生产者与产地自然环境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的固有联系,获得相应的溢价收益,进而为持续保证特定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提供正向激励,并形成良性循环。”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民盟青海省委主委王绚委员说。
王绚委员指出,目前,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尚不健全。同时,地理标志保护的行政管理职权模糊,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叠,加重了权利人的负担,影响了制度作用的发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健全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对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王绚委员建议,应对地理标志申请登记、使用准入和退出标准等作出严格规定,对地理标志使用者的生产和销售、产品质量等进行严格监管,使产品真正具备地域属性品质,通过维护生产者权益,降低维权难度,使生产者愿意付出额外成本维护产品品质,从而形成开放、协调、统一、有效的保护体系。
(本报记者 万玛加 王雯静 本报见习记者 李春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