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道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家朝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禄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浙江东邦电机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127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0日9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蔡永盛、福鼎市沙埕蔡君校水果店:原告徐阿俊诉你们、陈端华、瑞安市一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新城支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2247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翟、吴梦雨:原告朱常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2286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2日9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如进、胡付艳:原告浙江方泰鸿运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325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2日10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德刚:原告吴孟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112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向露:原告赵振国诉你承揽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234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江承彬:原告瑞安市阿金紧固件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233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3日15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沈宝华:原告刘晓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110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4日10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飞雄:原告郑秀海诉你承揽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108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王子名酒业有限公司: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龙港市升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天人合一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0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志格:原告胡爱珍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2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义:原告吴陆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11日9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受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拴马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王栓马向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缴纳惩罚性赔偿金79000元,于2023年3月30日前支付2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2万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2万元、剩余19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王栓马于本调解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安徽省蚌埠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粤特鞋材有限公司、关松强:原告温州国仕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04民初8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高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甘肃宏伟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周艳帅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高劳人仲案字(2022)第19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的,以上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环北路561号,联系电话:029-86091233。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鲁0784破4号
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经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1日裁定终结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唐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本委于2022年10月17日受理的申请人唐山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2022)唐仲裁字第262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裁决。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唐仲裁字第262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仲裁委员会[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风井路58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福州蒹葭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1030111995,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瑞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5000656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厦门大陆桥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