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春节年年有,年年大不同。人们只要到乡村走上一遭,就能感受到,中国广大乡村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的日新月异,还有乡村文化、精神面貌的大幅提升。这一点,我们通过游子们春节返乡时的观察与记录就可以看到。
尤为可喜的是,今天,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正在日趋多元:本地的、外地的;国有的、民营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乡村建设不再只是政府的职责和担当,正在成为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
将乡村建设主体大致分类,除了村集体之外,还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四大类。这些主体虽然定位不同、路径各异,但扬长避短、协同互补,形成了乡村建设的“大合唱”。政府在乡村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主导者。政府具有决策施策、整合资源等重要职能,能够统合社会各界力量,有效达成乡村建设与振兴的各项目标;社会组织包括各类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他们不仅具有科技、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强大优势,能够动员号召有关主体资源互补、合作共创,而且能敏锐地发现市场需求,提供专业方案,探索以社会创新的方法解决乡村建设中的各类社会问题;企业参与乡村建设的现象近年来日趋普遍,而且发挥作用的范围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深。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并充分把握市场机会,而且善于通过市场化方法,将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的培育发展紧密结合,同时带动越来越多的资源进入乡村;在乡村中具有号召力、影响力的各路贤能,也在乡村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具有血缘和地缘的天然优势,不仅了解农村政策,熟悉乡村历史人文,而且有资源、有实力,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他们有着浓厚的乡土情怀,因此易于得到村民认同。
需要看到,那些身在远方却心系家乡的游子,也是为乡村发展投注热情与智慧的重要成员。一方面,他们能够发挥自身优势,随时为家乡发展提供建议、输送信息、聚合资源;另一方面,他们中的一些人将节假日、调研学习等返乡机会作为回馈乡土、投身建设的重要契机,身体力行为家乡发展作出贡献。他们是家乡与远方之间的“信息桥”,也是乡村与城市之间的“黏合剂”。
在乡村建设中,不同主体具有不同优势,也存在各自的短板,必须通过政策制定、投入带动、管理创新等,充分调动其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不同主体优势互补、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乡村建设新格局,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全面振兴。
乡村建设是一场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全方位的建设工程。不仅要实现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实质改善,也须提升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乡村文明风貌。因此,需要更多地协同高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等力量,鼓励其深入乡村,展开社会调查、助力文化活动等,唤醒沉睡的乡村文化,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让广袤乡村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内驱力。
(作者:黄祖辉、蒋文龙,分别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会长)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王美莹、张哲浩、李洁、王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