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这个春节,多部院线热映电影收获口碑,票房喜人。与此同时,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多部春节档电影的盗版被公开叫卖。显然,盗版的猖獗不仅严重侵害影视作品制作方、出品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从业人员的创作积极性,给电影行业的长远良性发展带来危机。对这个现象,绝不能听之任之。
今年春节前,相关部门就向主要网络服务商、电影院线发出了版权预警提示,要求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加大对影院、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相关网络服务商的版权监管监测,强化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查办,以持续保持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高压态势。在春节这样的影视消费旺季,针对性强化对于重要节点的防范和打击,确实很有必要。但做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
电影盗版涉及多个环节,必须凝聚各方合力,全链条发力。有专家建议,盗版电影目前主要在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和网络硬盘这几个环节泛滥,需加大审查审核力度,压缩其传播空间。此外,对于盗录、摄屏、传播盗版电影的行为性质和代价,在法律上也需要进一步明确。一句话,要通过更为明确的后果预期,来遏制社会在制造和传播盗版电影上的侥幸心理。而更进一步,如果把盗版电影现象放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框架下来看,也应该更加重视提升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和原创意识,从而在社会观念上降低对盗版的接纳程度。说到底,电影盗版现象的形成非“一日之寒”,有着较为复杂的成因。对于其治理,既要重视短期努力的重要性,也要看到长期努力的必要性。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朱昌俊 摘编:金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