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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3年02月03日 17版)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七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宋娟、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在法定期限内,原告提出上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二审独任审理知情同意书、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确认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少武:原告福鼎市瑞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金梦媛、温州玖峰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威海新威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原告文成县鸿丰实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23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路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封妮妮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22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古德菲力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23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丁旭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植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肖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云南富耀建筑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杨发明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王艺霖、施雨昕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刘辰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91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倪新全: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晟业鞋材加工场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31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伟康:原告陈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31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军平:原告石春平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4月4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盛林、朱世益:原告邱长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淮南市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原告史露露诉被告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淮南市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已审结。被告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2022)皖0303民初507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依法办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坤:原告陈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513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木凤、贾燕平、黄玉芳:原告安徽诚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3民初5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家儒:原告王从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22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福州彬望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0084509,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铁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汇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钱文强诉你及明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876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9日15时在第九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沃迪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曾玥、马勇、何志梅等14人与你单位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3〕83号-9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14日15时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沃迪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何小刚、陈洪燕、毛露燕与你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市劳人仲案〔2022〕236号、250号、25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182民初72号

      熊正标:原告叶政辉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支付3962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3月27日14时在梅城法庭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濮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郭鹏: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魏少辉与被申请人郭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濮仲经字第077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选定书、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手册与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组庭期为答辩期满后第2日组成仲裁庭,领取组庭通知书的期限为组成仲裁庭后1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3年4月10日8时30分整在本会(地址:濮阳市胜利路综合楼东北角粮食局院内北三楼)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做出裁决。(联系电话:0393-6995008)。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聊城锦茂纺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广敬(案件号:阳劳人仲案字[2023]第12号)劳动报酬案件,因通过电话、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3年3月23日9时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庭审后15日内请你公司到阳谷县人社局306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仲裁裁决书的将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635-6173025。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冬梅:原告瑞安市米高鲨鱼服装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70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11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东莞市深鹏电子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票据号码32000051 25401406,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3年1月18日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月:原告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蛙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灯虎:原告韩春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启涛:原告程四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启涛:原告潘成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强:原告张皓月与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4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川1002民特33号

      本院于2022年12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曾淑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曾淑君申请称,其购买了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居民雷德明坐落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猪市巷16号附2号的房屋,一直未进行产权过户。雷德明及其配偶何建文已病逝。该房屋因涉及棚改项目被征收,因产权未过户,需雷德明合法继承人放弃该房屋产权权益,申请人曾淑君才能办理还房产权证。雷德明亲属多方联系不上,故申请人曾淑君申请认定坐落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猪市巷16号附2号的房屋为无主财产。凡认为对该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潍坊仲裁委员会公告

      香军良、香笑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佘伟与你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请被申请人香军良、香笑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2)潍仲裁453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自贡仲裁委员会公告

      万红: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暂行规则、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裁,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由本委主任依法指定邱枫林(暂)为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在自贡仲裁委员会801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仲裁。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3年1月6日刊登的“徐燕诉李玫”公告中,“李玫”应为“李枚”。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薇薇娜(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129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31日14时30分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在线通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赵倩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70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331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八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凌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86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988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博鹏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吾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96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278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华芯智造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裕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07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737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博鹏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胡毅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10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1003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雅绮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樊鹏):本委受理张晓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40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966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雅绮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樊鹏):本委受理李小妮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40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358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赛喜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龙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48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940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玫卉美甲工作室(经营者:黄梅桂):本委受理陶青丽、黎明丽、潘胜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2296、2297、230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914、915、917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芯联锐创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庞丽琴、肖春月、申鑫、徐君、张灶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2412、2418、2470、2472、266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280、289、288、281、282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轻松到家保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春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244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293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陈春蓉:本委受理你诉深圳市轻松到家保姆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2443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293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骏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杜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771),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771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639.0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666.68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666.67元;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期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4283.35元;2021年2月工资差额3070元;鉴定费300元共计人民币109625.74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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