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汕通建设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2]长人社工伤认字10205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2]长人社工伤认字1047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浠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2]长人社工伤认字10338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舟程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2]长人社工伤认字10372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洪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7124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翔铭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2021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德市宏逸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2055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雷锋建设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202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长沙志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207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武汉城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1027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深圳百川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105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申龙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云南奇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0017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1040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恺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1054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300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广东恒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9094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长沙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904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金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11113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036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发红、郑丽娟:原告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声夏蔬菜店与你们、杨凯朝合同纠纷案,被告杨凯朝不服本院(2022)浙0304民初520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通过本院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
公告 2022年10月25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11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对镇江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2月7日作出(2022)苏1111破1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诚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润公司管理人。因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天润公司公章及其它印章、各种证照,现依法公告天润公司的上述公章、印章、各种证照自2022年10月25日起全部作废。特此公告。
镇江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月17日
注销公告:北京首都机场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80116091XE)经股东会决议,已于2022年11月21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驰宇通信导航工程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协众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焦玉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22号
惠州市东鑫涂装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3日,我局接到魏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26760元。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39号)、《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40号)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2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26号
惠州市筑梦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梁应刚工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7496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你公司逾期未支付。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2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沈敏:本委已受理深圳市正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福城)案【2022】108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6日9时30分在福城劳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202号劳动管理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宝一庆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JANG HAN SOO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2】832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结果为:撤销深宝劳人仲案【2022】832号案件。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百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韦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3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12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顾艳、薇薇娜(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顾艳诉薇薇娜(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115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航城仲裁212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华荣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2】146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如下款项:1.2021年度及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11721.37元;2.律师费281.93元;二、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如下款项:1.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92705.36元;2.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2229.80元;三、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联系人:庄小姐,电话:0755-22020030),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贝妮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艾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13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6612.76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云创智慧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苏俊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09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090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晨义纸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建平、关秀英、卢秀添、黄锦、黄翠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151号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姚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彦丽、巫伟梅、何福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581-158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9日14时30分在松岗影剧院二楼201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五色雷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小飞、彭志良诉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两案(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560、156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6日14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松岗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二楼,联系电话:0755-27716155),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常州市金坛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宫锋诉你、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771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腾邦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杭州腾邦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毕华清诉你、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汇峰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638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30日15时30分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金系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李明秀诉你、深圳人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乾通易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石家庄人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538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9日15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机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席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146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2月28日15时30分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小康创盈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第三被申请人)、深圳汇鼎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李秋逸、张正阳诉你与深圳前海小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乐康宅实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1165、1117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30日14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国香置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毛泽鹏诉你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町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047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9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晓红、朱康寿、朱康妹、朱康蓉:原告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3年5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一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与薛萌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750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90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好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唐光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81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黑龙江星际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3年3月1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石雨馨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2]第2044号)。因无法联系,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应到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侧,联系电话:029-33356651。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小龙:本委受理的西安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劳动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2]第94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西咸劳人仲定字[2022]第497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侧。联系电话:029-33356651。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卡拉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郑少花、赵丽莎、李静静、贠利利、周慧慧、王欢等5人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2]第1674号、1675号、1692号终局裁决书及西咸劳人仲定字[2022]第482号、483号、484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终局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联系电话:029-33356651。
宁波海事法庭公告
(2023)浙72民初24号
广东意诺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原告温岭市金闸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振方2”渔船、“振方3”渔船保管费用共计44万元(其中在船舶保管过程中产生的雇请专人的劳务费用共计36万元);2.确认原告依法享有涉案船舶优先权,有权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3.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债权登记申请费1000元。因你司有关人员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台州法庭审判庭(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西塔15楼)公开开庭审理,如你司届时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
泸高新管行处[2022]02号
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14日,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2017年8月签订《投资补充协议》,为履行该协议,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在泸州高新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即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投资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乙方项目公司(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清购地款后,甲方(我委)支付产业扶持资金1145万元,按照2000元/㎡的建设、装修标准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建设主材料进场,正式开工建设且基础达到50%支付20%,建设主体工程达到50%时支付30%,竣工验收后支付30%,正式投产后支付剩余尾款;前两年新购生产设备按总金额25%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我委依约支付了产业扶持资金14231.497851万元。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1、2、9项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设立时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并于注册设立一年内完成验资;前五年销售总收入不低于80亿元,每年销售目标分别为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产生销售收入之日起,前五年在高新区上缴税收不低于2.2亿元,每年税收目标分别为1375万元、2750万元、4125万元、5500万元、8250万元;力争在正式投产后五个完整年度内主板上市”。截至目前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验资完成、销售收入不达标、上缴税收不达标、主板上市无履约可能,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为此,我委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第三条第(二)款以及第七条、《投资补充协议》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决定如下:责令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前,共同归还我委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14231.49785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4231.497851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7月25日起计付至本金归还之日止。收款账号:2011100000171257;户名: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泸州银行高新支行。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王潇,电话:0830-3592153,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2栋(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无锡迅达永鑫机械有限公司、邵茂琴、黄静、王旭东、黄宇、黄薪瑜:申请人蚌埠市明威滤清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无锡迅达永鑫机械有限公司执行一案中,申请人申请追加邵茂琴、黄静、王旭东、黄宇、黄薪瑜为被执行人。本院依法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2023)皖0304执异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蚌埠市明威滤清器有限公司申请追加邵茂琴、黄静、土旭东、黄宇、黄薪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你们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中立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胡伟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洋与被执行人安徽中立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杨洋提出追加胡伟伟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依法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2023)皖0304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胡伟伟为(2022)皖0304执1975号案件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请裁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利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原告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玉祥:原告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彩芳、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力、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勇、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3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仲裁委员会公告
何超:本会受理申请人于磊与被申请人何超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枣仲裁字第30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本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市司法局二楼,电话0632-3335557)。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陶保伟:原告李如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飞:原告泸州安时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川0502民初708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素娥申请宣告何所偎死亡案,于2022年1月5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23年1月12日依法作出(2021)辽0781民特13号判决书,宣告何所偎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