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日前,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深圳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单台(套)利用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必须开放共享,引发社会关注。
让仪器“流动”起来,科研的“蛋糕”才能持续做大。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原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大约有13万台。作为纳税人出资购买的设备,大都属于国有资产,带有明显的公共性,但资源配置的问题比较突出:一边是中小微企业等主体无力购置仪器,一边是一些“重器”养在“深闺”,存在不饱和运行、闲置浪费等现象。拆除共享“围墙”,激发更多活力,不仅回应了企业诉求,也是科研创新的需要。
对此,国家已多次出台措施,要求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指导管理单位建立在线服务平台、评价和考核重点单位的开放共享情况等。尽管起到了一些效果,但仍有不少改善空间。作为科创高地的深圳,此次建立市级开放共享协调机制,探索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成效值得期待。
当然,科研仪器共享还涉及很多环节,如设备损坏后的责任判定、与共享仪器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等。这都需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更好探索解决思路,从而让机制更加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的整体合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载于《南方日报》 作者:高维 摘编:项锋、周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