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链接】
“孩子在0岁至3岁之间,正处于早期教育的黄金期,家长在这一时期对孩子的教育投入并不少,建议将婴幼儿抚育阶段列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提出将婴幼儿抚育阶段列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建议。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该政策出台后,0岁至3岁子女的照护支出被纳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范围,且扣除标准与子女教育保持一致。
自今年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已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并享受该项扣除。代表所提建议通过国家政策的实施得到落实,广大0岁至3岁婴幼儿的父母普遍获益。
(本报记者刘华东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