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十堰市亚一车身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安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9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淮南:原告张金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9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龚正、吴慧:原告陈远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8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谭延红:原告林雅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9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正:原告陈以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8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夏伟:原告范茂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8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英英:原告王洪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076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6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胜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军: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文同、常玲、张伟:原告王占凯与你们、常丽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3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吓月:原告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董小兰水果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04民初6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吓月:原告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兰芬水果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04民初6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1幢25层52501室)、甘肃川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中路恒顺悦府S7-205号)、长治素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华丰南路一运物流仓储基地北楼)、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7幢一单元301室第一间):原告浙江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川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治素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粉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家奇: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振、宋洋洋:原告邢旭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2)皖0303民初21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咸正:原告王丽华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6336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公告费480元,合计63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福清市节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10044499,声明作废。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云南聚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26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明政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润林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3年1月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王少辉、李杨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亿迈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3年1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少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幕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3年3月6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董露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冠协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文万军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29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90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晟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公司与石秀军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563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908。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仲兵、李安平、吴仲华:原告瑞安市廖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947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1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润佳宏(厦门)工贸有限公司、林甘英:原告泽瑞万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王功育保理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0412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长春市圆润商贸有限公司、蔡云红:原告帕拉丁(厦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160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怀远县万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张华序诉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8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海光:原告胡妮燕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3年3月21日9时在本院玉壶第二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永光:原告张爱娟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2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冉:原告徐仟亿诉你、被告黄海伻继承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树文、张兰珍: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福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微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10月10日受理你单位职工张红波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2022)川0699工受581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直接、邮寄、留置送达未果,现本局公告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一楼服务大厅工伤认定窗口,联系电话:08382518053。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之伟:原告胡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的“原告禹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诉曹莹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禹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应为“禹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钱寿苗:本院受理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被告钱寿苗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昌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凯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益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怀来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航诺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恒阳健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晟鹏建筑工程队、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航诺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超荣商贸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人社处罚决(2022)6号
四川中宏泰鑫劳务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2年5月11日宋鹏等16人投诉拖欠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在四川江油春意阳光项目拖欠宋鹏等16人工资271450元,在2022年5月31日下达江人社处改【2022】9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拒不改正。以上事实有笔录、江人社处改【2022】9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特别严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20000元(大写:贰万元)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江油支行,帐号:14000141100001107)。到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江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绵阳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执行本决定,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伍洋、黄钰洁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4190、1419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0日9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泸州兴国通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霞与你单位工资、赔偿金、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市劳人仲案〔2022〕5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赵家屯食品有限公司:我支队受理的郭秀投诉你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南]劳监改字[2022]第102号),主要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与郭秀自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存在劳动关系,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郭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未执行,将予以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整改指令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电话:022-89469960。如不服本整改指令,可在收到本整改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公告
天津利明永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我支队受理的张杰投诉你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南]劳监改字[2022]第105号),主要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与张杰自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存在劳动关系,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张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未执行,将予以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整改指令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电话:022-89469960。如不服本整改指令,可在收到本整改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
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俞深深:本会受理申请人宁波矗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衢仲字第1-514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王建强、王德志、王培:本会受理申请人宁波矗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衢仲第15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牟海燕、门桂平:原告王鹏国诉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4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蓝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蚌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旭:原告张燕丽诉你房屋租赁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德闯:原告周绍梅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石群:原告沈德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吉斓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陆飞飞:原告陈金锋诉你们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锦绣图书有限公司:原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侵害商标权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18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维友:原告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庆:原告杭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伯尔纳德:原告赵汉伟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常州:原告陈留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皖0304执1975号
安徽中立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胡伟伟:申请人杨洋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麴鹏飞:原告蚌埠联盟国际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