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10月31日 17版)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328民特6号

      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吴小平申请宣告胡小荣失踪一案,经查:胡小荣,男,1960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文成县玉壶镇上村,于1999年起下落不明。经本院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内无人与本院联系,本院已依法宣告胡小荣为失踪人。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岳洲:原告章瑞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042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佟帅:原告申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042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在建:原告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速星通讯设备店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19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宗集:原告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速星通讯设备店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19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微: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同布童鞋厂与被告吴尚清、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3日8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翠想、刘怡帆:原告马碧洁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因原告追加被告刘怡帆且其下落不明,故上述开庭时间取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追加被告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19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瓯海景山猫言狗语宠物店:原告叶坚立诉你店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店送达(2022)浙0304民初5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蔡天润:原告瑞安市中兴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多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蔡天润、第三人多彩科技(瑞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多彩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浩龙汽车修理厂:原告安徽坂一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厂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冬成:原告周保连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4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况倩: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符磊: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万亿达汽配有限公司:原告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被告蚌埠市万亿达汽配有限公司(2022)皖0322民初3632号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蚌埠市万亿达汽配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瑞红、陈继军:原告李德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322民初2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少元:原告乔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剑齿龙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顾倩与被申请人福州剑齿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赔偿、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榕劳人仲案字〔2022)第119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26853。

    唐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北勒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于2022年9月8日受理的申请人丁钦泉与被申请人河北勒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2022)唐仲裁字第21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30日9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至2022年12月2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3幢20号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15639551456,特此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美莲:原告项文海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鼎翔装饰有限公司、韩广鱼:原告张勇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威海赞雅建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毕志玲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威仲字第0297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2年9月26日生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康:本院受理原告王鼎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磊、蚌埠卓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原告张海涛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佳飞:原告锦州久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闫双庆:原告高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桂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琼: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春美:原告广州柏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07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琳、纪明: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迎燕: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金全: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史顶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凯: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婷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庆堂、杜乔、丁武:原告安徽元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映:原告金社保诉被告陈国朝、第三人朱映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成林:原告杨洁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利琼:原告马云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3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鲁:原告耿强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轻松到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姜琴、赖锦环、杜琼秀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2024、2025、202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二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世脉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谭集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65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仲裁决定书。裁决结果事项详见仲裁裁决书(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336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银海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余晓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17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在松岗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2楼2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永志达纸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恒富、聂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两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422、42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422、42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两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54000元。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送生法律效率。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粤镁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振运、徐柱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两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558、55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558、559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两申请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5日期间工资共计12070元。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上述裁决事项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凯丰模具工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74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仲裁庭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劳动管理办公室三楼,联系电话:0755-27719637),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温美浓:本委已受理覃丽、黄新政、黄汝华、黄丽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98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新国潮(深圳)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荣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97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嘿萌萌贸易中心(经营者:郭传钢):本委受理郑文茵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47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思晨服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滕冬平、钟丽美、曾胜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968、1985、1986号}。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分别定于2022年12月16日14时30分、2022年12月16日16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二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104民特145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怀雄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李慧贞死亡一案[案号:(2022)粤0104民特145号],经查,被申请人李慧贞,女,1960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原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兴街12号503房),于2005年1月20日起下落不明,至今已超过十七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李慧贞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