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京大糖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卢晓银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62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9322.5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上海浩泽净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赵雪念诉你、上海任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深圳浩泽清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825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濮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靳贵林:濮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河南汇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靳贵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濮仲经裁字第06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393-8909908)。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青0122民初3866号
湟中县李家山莲法豆芽加工厂、毛世林、毛世浩:本院受理的加治产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家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修德江、徐朝霞:原告史秀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良成:原告周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亚涛、石静静:原告张绪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6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宝辉:原告杜中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业经本院判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8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韩蕊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72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省天帆高科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麦青):本委已受理吴琴玉、秦利新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等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2689、269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1日9时2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宏生(户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合南行政村马东59号):本院受理原告邱正娟与被告孙宏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263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11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绵阳市兴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吴国胜与被告四川省南江县宏宇建筑工程公司、黄平先及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四川省南江县宏宇建筑工程公司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0726民初425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债权转让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唐山市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733646.00元转让给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曾于2019年12月30日邮寄通知,现以公告的方式再次通知唐山市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债权转让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97079854.13元转让给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曾于2019年12月30日邮寄通知,现以公告的方式再次通知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债权转让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46249718.00元转让给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曾于2019年12月30日邮寄通知,现以公告的方式再次通知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债权转让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郴州市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93006831.81元转让给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曾于2019年12月30日邮寄通知,现以公告的方式再次通知郴州市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主体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遗失声明:福建柒福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20187312,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佳佳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020193574,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翌境(福州)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210056286)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盛锦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及银行预留印鉴章,印章编码35010410050518,声明作废。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宁夏天赐良机农牧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史浩人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藏冰川矿泉水营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付小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56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天津裕杰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1月21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郭燕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琦琦:原告胡志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子健: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魏向述:原告吕德广诉被告上海扬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你、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智强:原告赵倩男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疫情防控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16日9时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前喜:原告潘龙武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14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自然:原告袁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04民初5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军:原告李厚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宗轩:原告梅学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诚信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世纪门窗有限公司、安徽省怀远县国粮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陈国权、赵云蕾、刘传光、张梦丽、刘福城、王爱杰:原告蚌埠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刘龙:原告许金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吾祥:原告徐兰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贺、刘春平、张连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裴长和、薛英明、魏国强、王洪伟: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旭峰、牟明丽、迟如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孔令权、张洪林、李开军: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卜立伟、刘凯涛、沈阳海特曼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吉林市润强榨油机械有限公司:原告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辽0113民初5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特斯特软件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文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129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你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梁文静支付裁决款项共计人民币87322.1元。你可到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三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许秀英,电话:0755-27719637)。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阿年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章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321号}已办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轻松到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艳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78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在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的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渔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林恒州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3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263-2号
惠州大亚湾云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刘汉春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4500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261-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刘汉春工资4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648-2号
惠州市国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汤世国等5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共计37778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645-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汤世国等5人工资共计3777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750-2号
惠州市海文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邓辉等5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28324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719-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邓辉等5人工人工资共计2832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48-2号
惠州市江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陈廷湖等9名工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14764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46-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陈廷湖等9名工人工资共计11476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301-2号
惠州市庭园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幸达云等9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81231.5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300-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幸达云等9人工人工资共计81231.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810-2号
惠州市新概念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李强等4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37266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1805-2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李强等4人工资共计3726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丽萍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崔耀天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穆振兰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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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胡书珍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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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金章南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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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段立明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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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明明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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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庆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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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夏威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涛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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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斌、王华沙:本院受理朱陶胤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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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卜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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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云燕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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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莫鹏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隽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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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闯军:本院受理陈百洋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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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强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隽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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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田文明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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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史强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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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瑞刚与你方及廊坊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隽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