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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9月07日 17版)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耒阳市英豪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耿玉山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皖0304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宝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永坤:原告刘少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石洋:原告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113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8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舞阳县城深圳路中段西侧1-3层商住房地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3。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蚌埠市粮油贸易公司、蚌埠粮食局郊区分局、蚌埠市饲料公司:安徽中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纠纷案[(2004)禹会字第300号],申请执行主体现变更为安徽中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你们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石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明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赵永明:原告石昌昌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延全:原告蚌埠市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前:原告姚俊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9月5日刊登的“刘彩凤诉朱协友”公告中案由应为“离婚纠纷”,特此公告。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桢昊、潘晓武、金丽妹:原告周林春、陈爱引诉你们、被告吴俊聪、吴明星、季华彬、季兴政、余正莲侵权责任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913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提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23年1月13日9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挖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靖平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461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在本委河西派出庭(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北路878号职工服务大厦二楼207室、电话:0731-8445919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伟祥):本委已受理吴志平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245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4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文周、郭文革:原告青海铁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分别送达(2022)浙0381民初5158、5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志明:原告张新新诉你不当得利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2022年9月2日刊登的“古蔺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8月30日”,特此公告。

      遗失声明:福清市润东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纳美饰界家居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0047234,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双王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号:3501330042099)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长乐区天弘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210020660,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东林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11003155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思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公章编码:35012110015307,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致美伊芙(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黎晓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409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支付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差额人民币90925元、经济补偿人民币77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易城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全红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557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5179.27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美金宝珠宝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礼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许森飚、彭何何、黄牡丹等11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401-1841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许森飚等6人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1月2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合计人民币51699.39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子龙:原告汪城与你及杭州行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182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杭州行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报酬10000元,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950元,共计1000元,由被告杭州行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2844号

      高安市星辰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周超、高安市星辰汽运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上饶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要求被告一、二共同支付赔款9700元及按照LPR相应利息、诉讼费;被告三承担保险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11月1日14时30分在建德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粘俊利:原告栾少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孙秀江申请宣告孙国志失踪一案。孙国志,男,1968年1月20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22425196801204418,户籍贵州省织金县熊家场镇屯口村兴文组。孙国志下落不明满2年,特此公告。公告期3个月,望孙国志或知其下落的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后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27破11号

      本院根据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4日依法裁定受理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为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10月10日前向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龙里县水场乡红岩村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贵州省福泉市洒金北路美盛花园1号楼13层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祖益15338551887、吴尚秋1312468278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月18日14时在龙里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会议安检、安保工作人员安检、安保工作指令。如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本院有权决定会议的当天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召开,不再另行公告。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加明:原告赵峻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限被告罗加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峻锋支付货款27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实际尚欠付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5月23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75元、公告费850元,由被告罗加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靖:原告闫固旺诉你民同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以于2022年8月11日作出(2022)用0781民初299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经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原审原告闫固旺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芳:原告吴淑丽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雷冬勤:原告郑建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许美图:原告田刚诉你、李建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湛江市霞山区宝财轮胎店:原告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6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则成:原告章小华诉你、何清弟清算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69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西安古月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W4YJA4F):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在碧桂园文景府项目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察。请你单位3日内提供碧桂园文景府项目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到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开大队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询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逾期未前往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与行政处罚。联系地址: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凯瑞E座107室,联系人:李兵、郭健,联系电话:86538487。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伤认定公告

      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赵小平(身份证号:612523196908190217)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2〕63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书副本、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西经开工认调字〔2022〕068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事故调查报告或情况说明;3.证明赵小平是否属于工伤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视为无证据材料,本委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稚玉:原告朱相文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玲、张文同、张伟:原告王占凯诉你们、常丽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宝英、宋家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瑞: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昂乐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汪传富诉你、被告蚌埠德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蚌埠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冬成:原告周保连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顾慧仙、严帮做:原告金晓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04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小人国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豪跃鹏翔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4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闵利群:原告马碧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翠想:原告马碧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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