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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9月06日 星期二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9月06日 17版)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782254223K):原告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林业局)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限被告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林业局)支付货款147554.25元。本案案件受理费3251元、公告费420元,由被告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江油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3YCFM4X)、王习明(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810275290):原告江油华丰租赁公司与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1625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如下:一、限被告江油市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华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架管、扣件等租赁物租金费112424.94元及资金利息(以次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 年3月16日起至付清本金时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的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二、限被告江油市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华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33727元;三、限被告江油市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华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7000 元;以上三项合计153151.94元;四、由担保人即本案被告王习明对前述1、2、3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郭芳菊: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2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郭芳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归还借款本金93082.88元并支付利息及罚息(2022年7月18日前:3435.32元;2022年7月1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67%计算);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有权以被告郭芳菊所有的位于江油市建设北街7号矿机小区22栋5单元4楼10号住房【川(2020)江油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789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范围内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202元、公告费1410元由被告郭芳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佳: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诉谭贵、张万全、唐跃秀、张怡及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传票等应诉文书。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谭贵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740000元及截止2022年8月10日利息及相应罚息,合计1777274.43元,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6.045%从2022年8月11日起至结清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2.判令谭贵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174000元;3.判令谭贵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60000元;4.判令5被告在继承张洪元遗产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偿还责任;5.判令原告对登记在张洪元、谭贵名下的抵押物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本案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余姚市盈剑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红纺元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盈剑电器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广盛振华日用百货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沈阳市大东区广盛振华日用百货商行在法定期限内对(2022)辽019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尚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遇尚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峰之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王宏旭、刘万奎、庞洪岩、苗全、刘雪梅、刘洪涛、王琛、韩雪: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达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68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6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6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5日14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83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5日14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娜丽: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万仟堂艺术品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1月7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万成:原告徐金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626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万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徐金刚借款本金3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捍卫:原告浦江县精广机械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26民初282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日9时在本院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秦朝林:本委受理的四川志豪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返还代收运费劳动争议一案(竹劳人仲案〔2022〕201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举证期满后次周星期二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绵竹市紫岩街道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中心C区105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博雅兴业装饰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恒阳健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沧州好日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沧州市华涂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436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2021)沧仲裁秘字第0436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茶米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农林路店(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庄作标诉你及茶米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92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一、准予申请人撤回确认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二、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盘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久益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南充融创沃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凯邦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卓义五金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杭州富盛纸业印务有限公司:原告梁世讲诉被告金常虎、第三人杭州富盛纸业印务有限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44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建华、陈再潮:原告梁黄钢贤诉你们、被告陈彦相、罗政、何必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141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怀远县万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张华序诉你、被告陈俊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32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国鸿箱包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余仁汉诉瑞安市锦耀箱包有限公司、第三人温州国鸿箱包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远标箱包股份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834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1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聊城市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张学敬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聊仲裁字第355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及回执。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10月31日9时,开庭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逾期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2086)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聂曼云:原告韩宸荣轩与你抚养费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黎:原告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昊宇公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丁怀富、丁乃雷:原告蚌埠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2458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海利:原告刘少琴诉你与泸州富强娱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海利:原告舒跃兵诉你与泸州富强娱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化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强、杨大鹏:本会受理申请人徐顺宝、李长艳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答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贤而、陈嘉淇、林美钎:原告安徽岚岛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 皖0304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海波: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781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上海靖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爱花(身份证号码为35042919840805002X)于2022年6月2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林爱花称其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左右在福州市仓山区嘉里樟岚项目工地4号楼一楼大厅撕幕墙保护膜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摔落地面受伤,要求认定该起事故为工伤。经调查核实,我局认定林爱花受到的事故伤害情形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州市(仓山区)认定工伤[2022年]4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领取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你单位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昌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凯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沧州益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怀来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航诺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恒阳健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联天红贸易有限公司、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沈阳航远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5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晟鹏建筑工程队、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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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航诺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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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超荣商贸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元氏县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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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强建铭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恒达房地产开发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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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墨泰天城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恒宜众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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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善鲲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文化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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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善鲲商贸有限公司、江苏金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靖恒工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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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浩穰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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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咏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咏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城开集团重庆德普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重庆红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同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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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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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恒大鑫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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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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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同景宏航置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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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恒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泛华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豪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恒盈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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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恒大鑫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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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茂隆顺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浪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贝蒙世晖置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238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5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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