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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魏晋时期最伟大的文人(或诗人)?今天,我们可能会将这顶桂冠赋予晋末宋初的陶渊明。这无疑是受到唐宋以来文学观念与风气的影响。而在当时及其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长期占据文学“第一人”宝座的是曹植。在南北朝,相传谢灵运以“才高八斗”称赏曹植(见宋人《释常谈》),钟嵘更是在《诗品》中将他所能想到的赞词都堆砌到了曹植头上(“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工之有黼黻。”)。
如果说早在南朝,文人们就普遍推崇曹植为“第一人”,那么何人能被尊为“第二人”,就没那么明确了。而中国古代常见的“二人并称”,可为这一问题提供重要线索。
名人并称,古已有之。在文学领域,“并称”更是屡见不鲜。某甲与某乙若能被并成为“甲乙”(或“乙甲”,如“班马”、“屈宋”等),自然说明此二人被视作水平相当,境界相类。而在魏晋,能够在文学方面和曹植并称的,首推王粲和刘桢,“曹王”与“曹刘”,在南朝文学批评类文献中也频频出现。
关于“曹王”与“曹刘”之并称,已有学者关注,但主要集中于诗歌史层面展开考论,如张亚新从“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和审美视角的不同”加以释论(《“曹王”、“曹刘”辨》,《贵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又如李静从“五言诗、重风力、重气、善用比兴、不傍经史”等方面论述“曹刘”何以并称(《试论“曹刘”并称》,《中国韵文学刊》2005年第3期)。然而,仅从诗歌史内部考察“曹王”和“曹刘”,尚不能窥破这一对“并称”背后的观念差异。实际上,南朝频频出现的这一对并称,恰代表了当时的两种文学观念,而这两种文学观念最直接的表现,就在偏重哪种文体。简单来说:“曹王”代表的是传统的,兼重各体(尤重诗赋)的文学观念;而“曹刘”代表的则是南朝新兴的,推重诗歌(尤重五言诗)的文学观念。
试证诸相关文献。
《宋书·谢灵运传论》是目前见到最早并称“曹王”的文献。《宋书》无专门之“文苑(文学)传”,故《谢灵运传》部分承担了相关功能,其论更是不限于谢灵运,纵论整体意义上的文学。《谢灵运传论》将“自汉至魏”的文学发展作为一段落加以论说,其文曰:“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巧为形似之言,班固长于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并标能擅美,独映当时。是以一世之士,各相慕习,原其飙流所始,莫不同祖《风》《骚》。徒以赏好异情,故意制相诡。”在这里,“曹王”是魏之代表,司马相如和班固则是汉之代表,他们“同祖《风》《骚》”。司马相如和班固均是大赋家,当然也有歌诗之作,这里对“曹王”文学成就的褒扬,显然不限于诗歌,而是着眼于整体之文章,而最能代表整体文章的,自然是辞赋和诗歌。随后,《谢灵运传论》又叙说了晋代文学之变化:“降及元康,潘、陆特秀,律异班、贾,体变曹、王,缛旨星稠,繁文绮合。”史臣将潘岳与陆机选定为西晋文学之代表,他们均是诗赋兼美且擅各体文章的。而所谓“律异班、贾,体变曹、王”,或许理解作“律、体”不同于“班、贾、曹、王”更为合适。这里的“曹王”和上文一样,是魏文学的代表,潘、陆与曹、王之不同,也不限于诗歌。《谢灵运传论》的最后部分讨论了声律的问题,这是当时文学界的新动向,也是谢灵运的贡献所在。而这一部分的论述,确实集中在诗歌上。在这一部分,史臣又举出了曹植和王粲的诗作(“子建函京之作,仲宣霸岸之篇”),并以汉魏晋之先贤不解声律反衬谢灵运及其时代的伟大(“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谢、颜,去之弥远。”),这里的“曹王”并称,倒确实是集中于诗歌方面。与之类似的,《周书·王褒庾信传论》和《隋书·文学传序》也是“曹王”并称,以之为一时文学之代表。正史修撰,多有因循,《周书》与《隋书》的并称,当主要受到《宋书·谢灵运传论》之影响。
在《文心雕龙》中,“曹王”和“曹刘”均被提及。但这并不意味着刘勰在“第二人”的选择上首鼠两端,他同样坚定地认为王粲是仅次于曹植的“第二人”。在《明诗》篇的“敷理以举统”部分,刘勰总结说:“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唯才所安。故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凝其清,景阳振其丽;兼善则子建、仲宣,偏美则太冲、公干。”而“曹刘”的出现,则与刘勰对经典时代之后文人文学的批评有关。在《比兴》篇中,刘勰在列举了“比”的几种情况后,批评后来的文人说:“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至于扬、班之伦,曹、刘以下,图状山川,影写云物,莫不织综比义,以敷其华,惊听回视,资此效绩。”由此可见,当刘勰并列“曹王”时,乃赞扬他们兼善四言、五言诗;而他并列“曹刘”时,则是批评汉代以来的作者们在运用比兴手法时(尤其是辞赋创作中)“习小而弃大”,不能和经典时代的作家(“周人”)相比。“并称”之外,刘勰在《才略》篇中,不仅强调了王粲为文有“兼善”之长,还集中于“诗赋”,定王粲为“七子之冠冕”,其文曰:“仲宣溢才,捷而能密,文多兼善,辞少瑕累,摘其诗赋,则七子之冠冕乎?”故在刘勰眼中,王高于刘,为仅次于曹植的“第二人”,殆无疑义。我们甚至可以推测,《比兴》篇之“曹刘”并称,正是因为在刘勰笔下,“曹王”是正面代表,故他在此处的负面论述中用“曹刘”。
至于正面并列“曹刘”,且明确论定刘高于王,则在《诗品》中有全面的陈说。《诗品》以曹、刘为“文章之圣”。王粲虽然也被钟嵘列于“上品”,却无法媲美刘桢。《诗品》一书结构谨严,钟嵘对于五言诗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即“风力”为主、“丹彩”为辅(“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准乎此,曹、刘、王高下立判:曹植“风力”与“丹彩”兼善,故曰“骨气奇高,词采华茂”;刘桢则“风力”佳而“丹彩”逊,故“气过其文,雕润恨少”;王粲恰与刘桢相反,“丹彩”有余而“风力”不足,故“文秀而质羸”。可以说,《诗品》之“曹刘”并称,乃钟嵘依据自家论诗准则所作的慎重判断。
而在留存部分文字的所谓《雕虫论》中,虽然裴子野对当时文风的大判断与沈约、刘勰、钟嵘迥异,但在行文中也“曹刘”并称,视他们为五言诗的代表:“其五言为诗家,则苏、李自出;曹、刘伟其风力,潘、陆固其枝柯。”
以上诸例,均非随手并称,而是在论及文学史脉络并有所评断时并称“曹王”或“曹刘”,《文心雕龙》与《诗品》更是结构谨严的文论佳构。故由上文可知,仅仅在诗歌史的脉络下讨论“曹王”与“曹刘”,尚未达一间。“曹王”与“曹刘”在文体上的指向并不一致:“曹王”所指向的是整体的“文”,“曹刘”所指向的则是“诗”(尤其是五言诗)。而“曹王”与“曹刘”之指向不同文体,正应和着南朝文学观念的两股思潮。
这一区分,在当时并不仅存于文论,如萧统致信萧纲云:“得五月二十八日疏并诗一首,省览周环,慰同促膝。汝本有天才,加以爱好,无忘所能,日见其善。首尾裁净,可为佳作,吟玩反复,欲罢不能。相如奏赋,孔璋呈檄,曹、刘异代,并号知音,发叹‘凌云’,兴言‘愈病’,尝谓过差,未以信然。一见来章,而树谖忘痗,方证昔谈,非为妄作。”(《答晋安王书》)在这封信中,萧统高度赞赏了萧纲的文学才能,先后用司马相如、陈琳和曹植、刘桢类比。初看之下,似乎这里的“曹刘”并不专指诗歌。但若注意到这封信所云“得五月二十八日疏并诗一首”,可知萧统的赞誉直接针对的是萧纲的疏与诗,那么后文之司马相如(“凌云”,指《大人赋》)、陈琳(“愈病”,谓其讨曹檄文)所类比的正是疏,而曹植、刘桢所类比的则是诗。萧统于此并非专门论文衡史,却也以“曹刘”指向诗歌,足证上文所说的判分,在南朝具有相当之普遍性。
“曹王”指向整体的“文”,其中又以诗赋为代表,这对应的是汉魏以来的传统文学观,“文”之重心乃诗赋,且辞赋重于诗歌。“曹刘”指向“诗”,其中又特重五言诗,这对应的则是南朝新兴的文学观,“诗”(尤其是五言诗)成为“文”的中心。进而言之,新观念之所以“新”,就在高扬诗独有的特质,用钟嵘的话来说,那就是“风力”(“丹彩”则是诗赋共有的)与“直寻”(相较于诗,赋更离不开用典)。这两种文学观念,一旧一新,在南朝交错竞逐。大体而言,《文心雕龙》和《文选》更倾向于传统观念,故诗赋兼重,刘勰强调“文”天然具备修饰性,萧统则悬“翰藻”为选文标准之一;而《诗品》则是新兴观念的典范,故虚尊四言而实重五言,以五言诗为“众作之有滋味者”,并突出“风力”(“骨气”)的优先性。
今天的我们站在历史的下游,能够清楚地看到这一对观念竞逐的结果,那就是新观念的全面胜出。唐代是诗歌的时代,不论是陈子昂之高标“风骨”“兴寄”,还是李白之“绮丽不足珍”,无疑都在“曹刘”的延长线上。魏晋以后,“曹王”与“曹刘”之起伏,实有文体重心与文学观念之嬗变在焉。
(作者:陈特,系复旦大学中文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