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河北秦皇岛9月3日电(记者耿建扩、陈元秋 通讯员邵金霞)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以保持古城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生活永续性为目标,为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地区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古城内历史建筑及其他传统建筑保护力度不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落后、古城特色要素未充分传承和发展等问题亟待解决。今年6月17日,《条例》在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7月28日,获得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表示,《条例》立足于古城历史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守原则、重格局,深入挖掘以长城保护为核心的时代内涵,与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进步相协调,突出体现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条例》也是对山海关古城保护利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作出的制度规定,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方式作出解决问题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法律保障的针对性,同时对山海关文旅融合目标的实现和促进区域发展进步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