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说】
前些天,我刚结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期,从西藏返回安徽。至此,我在西藏、内蒙古、新疆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已有七年零三个月。
2014年,我报名参加由司法部、团中央等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西藏昌都市卡若区。那是一个“无律师县”,我去到当地后,成为卡若区唯一的律师。
卡若区法律资源稀缺,大多数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不足。发生纠纷时,他们只能花钱到市里请律师,或者压根就不找律师。大多数人更愿意寻求信访解决。
我在卡若区办理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是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一位姑娘发生工伤事故,罹患八级伤残,与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对簿公堂。我接手这个案件后,梳理事实、搜集证据。经过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近17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款让她一直悬着的心落了地。
在西藏一年,我共办结案件58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每当他们对我表达感谢时,我都跟他们说,你们不应该感谢我,应该感谢党和政府对边疆的法律惠民政策。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到,做好普法宣传、从源头上普及基础法律知识很重要。不少群众之前甚至没听说过法院、律师,更不知道要保留证据。往往就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在打官司时最终败诉。
2017年12月的一天,我在新疆一个距离乌鲁木齐1000多公里的村子里做普法宣传。那天还下着大雪,来得晚的村民只能站在会议室外。原本40分钟的宣讲会一个多小时才结束——他们太需要法律了!
我在新疆工作了四年零三个月。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企业众多,每年有上千起劳动争议案件。我是当地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争议受案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唯一的值班律师,平均每年要办理100多个案件。每天除了提供法律服务就是面对电脑,晚上回到住处还得填写、整理和装订卷宗。
工作强度大、收入不高、援助地条件艰苦,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始终忘不掉淳朴热情的边疆群众,还有那蓝天白云下漫山遍野的鲜花、牛羊成群的山坡,始终割舍不掉帮助群众获得公平正义时感受到的充实、快乐和满足。在党和政府的努力下,目前边疆很多地区的“无律师县”问题已得到解决。但是,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没有止境。无论身居何处,我一直会努力播撒法治的种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到群众的心坎上。
(本报见习记者张文骁、本报记者靳昊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