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雄:原告高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蓉春(公民身份号码:510822197611162767):原告母文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兴旺(公民身份号码512528198112045134)、四川兴旺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91510107327439306B):原告江油市南升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兰、第三人四川兴旺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朱兴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2022)川0781民初236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经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原审被告邹兰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飞(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7408125295):原告四川兴迅付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代偿款人民币39437.42元,并支付代偿费利息(计算方式:以39437.42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算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偿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与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英文、嘉兴沐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永国与被告张英文、嘉兴沐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25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玉军、徐永澎、黄成良、彭龙:原告张家口市鼎鼎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玉军、徐永澎、王强:原告张家口市鼎鼎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罗小刚(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詹晓玲、史明明诉你、深圳渡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乔亨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陈锐莲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9907、990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16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929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南远宏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上海沪闵远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周晓云诉你、深圳智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921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9日15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管华健(身份证号:532101199408063610)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08月15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212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市宝协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四川盛义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宋丹丹:原告王艺潼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40240元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辽0113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卢健南、卢健华:原告程晋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2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文化: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福州易细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350006707,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开具的金额为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的收据,编号为1838870,经确认该收据现已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106民催27号
申请人广州赛宝联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由其开出的银行汇票一张,付款人账号为44001580507050247576,票据号码为1050004320186235,出票金额为30000元,出票日期为2012年10月26日,汇票到期日为2013年4月26日,收款人为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防止损失,申请人广州赛宝联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上述票据的行为无效。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豪利门业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知国与你单位及深圳市金豪利原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2]772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4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豪利门业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信与你单位及深圳市金豪利原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2]773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4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轰隆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韦振盼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43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以下款项: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02月28日期间工资差额1526.88元;2.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工资4500元;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8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20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新国潮(深圳)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荣军诉深圳市宝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新国潮(深圳)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972号},因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提交的2021年3月25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尾页落款处申请人的签名”有异议,故向本委提出申请需对该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再恢复该案的审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芯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严来洋、李莹莹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514-151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261-262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创新意电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廖军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6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303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西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古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23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170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银海(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许梓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58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 )。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银海(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蒙兰彬、康璐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644-64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4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 )。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宁夏虎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安志擎诉你单位、深圳市天成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01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 18日14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松岗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二楼,联系电话:0755-27716155),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方志锋:原告曹振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防疫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3日14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润、徐章张、白莉莉:原告温州市优鑫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防疫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4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奇骏鞋业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嘉华鞋材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浙0304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瓯海景山猫言狗语宠物店:原告叶坚立与你店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店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4日9时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秀波: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齐建华: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锐: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波: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安徽达禹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玉梅: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碎华: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文成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和桥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你方与康昊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378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帕普生泵业有限公司:申请人豆刚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2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219683。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淑珠:原告余绍林诉你、潘志安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维友、郭家螺:原告张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正云:原告张志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兴分、魏洪朋:原告王兆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旭:原告张燕丽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方同路:原告成德理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化仲裁委员会公告
梅河口市利鑫装备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徐占林与你施工协议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答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