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水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朱其明诉你、中建五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34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金钜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蒋后地诉你、维谛技术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20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明星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范雪琼诉你、深圳众智居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040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0日9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延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丁秋娜、杨敏、李艳莉等10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0612-1062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米山(广州)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徐翠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901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1日9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朝庭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岑岑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815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1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浩泽净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田善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833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9时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韶关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会于2022年5月20日刊登的“罗强与朱金泉的合同纠纷案”中,“罗强”更正为“董世新”,特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公告
武汉中盛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未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汉劳社监令〔2022〕090号)的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1.罚款5000元;2.收到本公告三日内按《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汉劳社监令〔2022〕090号)要求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提交相关资料及配合调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福州富丽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码:3501210073165,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甘肃华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0767725414),另遗失公章(编码:6201011129793)、财务章(编码:6201011129795)及法人私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鼓楼区集鳗社食品商行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210015809,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圣大投资有限公司因公章不慎遗失,印章编码:35018110040349,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群英之家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号3501160012336,声明作废。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程怀义:原告程龙昌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佟春玲:原告李守义诉你及被告任秀权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902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庆文:原告张宝芹诉你和陈艳丽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蓝海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蚌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天水仲裁委员会公告
天水三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MA73296L84):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天水开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的场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天仲受字第162号),依据《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案件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市政务中心2号楼7楼。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国强:原告陆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井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洪军:原告沈阳市沈北新区跃盛海产品批发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125元及逾期损失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113民初6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洪伟:本院受理马月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781民初1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翔、王保萍:原告潘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海苹:原告王建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705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冀0435民初2002号
吴伯华、王阳、黄智刚:原告曲周县福利碳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新疆泰格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泰格)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4423179.1元,并支付其占月资金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王阳、黄智刚、王宇新、吴伯华、周大鸣对上述货款本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冀04民辖终214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9月26日9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国成:原告罗秀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利息以3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江油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维青:原告吴昌金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传票等应诉文书。原告请求:1.判令解散被告江油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判令胡维青将新华房产公司的公章及财务章上缴销毁;3.判令你们将原告自2008年就一直留在公司的本人股东私人印章退还原告;4.本案诉讼费由新华房产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舒世明:原告金小兵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3343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限被告舒世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金小兵预付款3万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应诉公告费450元,合计1000元,由被告负担。另,判决公告费据实由被告负担。本判决向被告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泽雄:原告宋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泽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宋茂归还借款本金8000元;二、驳回原告宋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王泽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镘冰:原告严金清与被告谢镘冰、刘越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26民初74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邓家琳: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跟好:原告徽商银行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进保:原告徽商银行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乔金辉:原告徽商银行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孟:原告徽商银行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顾绍标:原告五河县武桥镇农夫酒家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皖0303民初406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月优:原告温州市塞格中空玻璃铝隔条有限公司诉你、董闰月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10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丽萍:原告薛行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02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安文:原告杨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6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光银户:原告赵英兰、林鑫、林鹿、林素祯与被告文成县大峃镇林店尾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第三人赵钦国户、燕绍华户、陈小珠户、陈志义户、林帝忠户、陈正取户、你、郑碎花户、夏彩华户、金月棉户、周月清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参与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12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续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信达坤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周黎波诉你方劳动争议案【旌区劳人仲案(2022)353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14时在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6号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万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汪斌、王寿刚、唐代兵、赖顺辉诉你方劳动争议案【旌区劳人仲案(2022)423、424、425、426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9时10分在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6号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鸿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道祥、韩笑、曾宗国、将发明、尹盛东、冯森、文华金、李晓红、曾庆辉诉你方劳动争议案【旌区劳人仲案(202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旌区劳人仲裁(202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号仲裁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30日内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五合食品有限公司:原告刘春山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2)皖0322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瑞红、陈继军:原告李德富诉你们(2022)皖0322民初282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五河大美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五河县跃伍机械租赁经营部诉你公司(2022)皖0322民初281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