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说】
10年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反腐败斗争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有着切实体会。
2020年,宜宾成功办理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2·12”重大涉黑案件,对该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予以有力打击。我负责对这起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审理及相关案件的复核审查。通过对问题的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啃噬群众获得感的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遏制,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我所带领的案件审理室也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荣誉是我们为民办实事的印证,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工作的进一步思考:随着查办案件日益增多,如何严把案件质量?我们探索用铁规打造铁案:近年来,宜宾市纪委监委针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3类案件,制作《党纪政务案件移送工作规范》《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审批程序》,对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理念,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我们在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纪检委员,密织基层监督网,先后在扶贫、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涉农保险等领域开展系统治理,查处了一系列腐败案件。
近期,我到乡镇调研发现,群众对村干部信任度、支持度普遍提高。谈起身边的“微腐败”,他们都说,现在反腐败力度这么大,风气越来越好,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
不仅是村庄(社区),工作间隙同事们也谈论着身边许多鼓舞人心的变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将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坚守职责定位,守牢案件质量底线,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本报记者周洪双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