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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12日 星期五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12日 17版)

      湖南宝家云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雯娟):本委已受理敖枫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报销款、车补等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205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8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南栋20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拓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童俊辉诉你单位要求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等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1第245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4日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北栋五楼50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捷任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位香):本委已受理唐烨、李毓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1798、1799号]。因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运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远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张咏莉与你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运仲裁字第27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叶(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黄垟乡峰山村267号)、杨军(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白岭镇清水桥村二组1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源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叶、杨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215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15时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德君(户籍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北月村中路一巷85号102房):本院受理原告张玲诉被告陈德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217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6月29日刊登的(2022)浙1121民初1715号案件公告中“定于2022年08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现更正为“定于2022年9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福建凯世通阀门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050026376)、合同章(编号:3501050026378)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克拉生活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各1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德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110135341,法人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送达公告

      直吉祥巷5号房屋所有权人林颂贤(亡)、陈震生、陈惠中、陈闻勋、陈惠玲、陈惠敏、陈建生、陈建民、陈(赵)芸琴、陈中韵、陈东及其相关权利人:

      根据杭上政征字(2020)第4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直吉祥巷5号房屋已列入此次征收范围。经杭州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被征收房屋及装修附属物在价值时点的补偿价值为人民币8568283元,其中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为8338519元(单价43550元/平方米),装修附属物补偿价值为229764元,价值时点: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编号为:杭信评【2021】第C0100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凭相关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文书原件来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66号望江街道现场动迁指挥部1号楼102室,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杭州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2日

      送达公告

      直吉祥巷5号房屋所有权人林颂贤(亡)、陈震生、陈惠中、陈闻勋、陈惠玲、陈惠敏、陈建生、陈建民、陈(赵)芸琴、陈中韵、陈东及其相关权利人:

      2021年11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重新认定坐落在直吉祥巷5号南天井的7.51平方米的未登记建筑可参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同时撤销杭上征认(2020)第004001号《未登记建筑认定书》中关于7.51平方米未登记建筑为违法建筑的认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为杭上征认(2020)第004001-1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凭相关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文书原件来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66号望江街道现场动迁指挥部1号楼102室(现场办公室),领取该认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当事人对该认定不服的,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琦: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飞: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立洋: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倩雯:原告徐建民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毅捷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林春、常先荣、孙锦荣:原告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安徽中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孙金涛、孙金双、安徽中海米业有限公司、怀远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镇江仲裁委员会公告

      镇江瑞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扬州市江都区塘头特种工具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镇裁字第013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限期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委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十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支国新:原告周建民与温州市新桥奥特鞋业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30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宣建方:原告王世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04民初3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洋:原告王世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04民初3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六英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寇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温州市晨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人张维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1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219683。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曹洪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北吉润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924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2021)沧仲裁秘字第0924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合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蚌埠聚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陕西银翔天下贸易有限公司、西安金雒苜贸易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2022)陕0112民初18299号,现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捷耐拓(北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蓝道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9日8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曾增隆:原告陈宗岳诉你、曾志坚、季纪庚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7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遵化鑫正医院(法定代表人:王志成):本委已受理周朋举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辨期。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2708号

      内蒙古中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建德市港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支付货款3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梅城法庭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9月12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新天地步行街书城25幢M202号商业营业用房房地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3。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9月12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湘江路鑫海名家1号、2号、4号、6-9号商业用房房地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3。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夏小芬、梁国伟、广州市碧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了佛山市吉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85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1月2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春生、罗卫月:执行异议申请人聂前富现申请对本院(2022)皖0304执686号执行一案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卢海涛:本会受理申请人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2021)威仲字第0428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宋英华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2年9月19日14时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0304执恢97号

      宫世武、张保绒、周灯春、刘道前、卢本祥:本院受理宫世武申请执行张保绒、周灯春、刘道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皖0304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张保绒、周灯春、刘道前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在执行中,担保人卢本祥提供了担保。现因张保绒、周灯春、刘道前、卢本祥住址不详(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张保绒、周灯春、刘道前、卢本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定向询价结果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敬坤: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成飞:原告沈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孝建:原告吴梓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18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2年12月14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颜娜:原告李娜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83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漫洋泵阀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戴锦锋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372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尹飞:原告危春平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14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义乌市伲克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欧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方、第三人包尔林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浙0381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覃盛彬:原告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龙爱民:原告陈王雷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6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康丽晶:原告郑玉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6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大银:原告瑞安市罗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张策、张罗滔、张丽芹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湘缘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绿玻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2)浙0328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陈志艳:本委受理深圳市金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2】3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大浪行政服务中心D栋201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泽勇: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沸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2】53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千氪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维桥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21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12865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千氪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博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21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12865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千氪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坚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21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47748.33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韦立涛:本委受理韦立涛诉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2】481号)已审结。因你无法联系且依规邮寄至仲裁文书送达地址信息确认书的仲裁文书已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裁决结果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品质优钟表(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建平、陈燕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429号、50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429号、504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品质优钟表(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黎海芳等10人、彭玉兴等45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310-319号、432-47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310-319号、432-476号非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爱诺腕表贸易商行:本委受理池世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4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45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会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沈凌燕等5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244-24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沈凌燕等5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13日期间工资共计61075.88元(沈凌燕12441.38元;林鹏展11734.50元;刘丹霞8906.90元;刘争9896.55元;陈子荣18096.55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20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铭祥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吴琼友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42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间工资19771.5元及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间未休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补偿4298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20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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