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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04日 星期四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04日 17版)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雪琴: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轰隆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齐倩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48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子龙: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吴丽媛、蚌埠市乐业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2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康:原告蚌埠市宇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优城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叶洪云、唐启君、陈青、黄涛、廖琼英、陈权、谢明慧、周乐宁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14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德阳市天山南路108号劳动大厦二楼206室)公开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审理。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临沂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钱金忠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临仲裁字第126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凤民、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高涛与你们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须知、选任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方式的函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选任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如期限内不能选任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由本委主任指定。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凤民、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樊军让与你们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须知、选任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方式的函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选任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如期限内不能选任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由本委主任指定。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凤民、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宝婷与你们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须知、选任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方式的函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选任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如期限内不能选任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由本委主任指定。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融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丹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申请人已向本委申请撤诉。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390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908。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威曼服饰有限公司:原告联业织染(珠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方灵刚、吴方龙、第三人威曼服饰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浙0381民初529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沈丽卿:原告瑞安市吉尔帮威服饰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572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军: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振东: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时英杰: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红梅:原告蚌埠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房车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申丹):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龚晨妮(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1804号)诉你单位要求佣金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30日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和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汉阳):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谭实知(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1899号)诉你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30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福州智助自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生活半径(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成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601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裁决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周成义诉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润府壹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唐健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15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9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华妮:本委已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63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10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珠海横琴华策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颜晓前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57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3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芜湖麦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宝宝、曹洛琳、赵文倩、何思昀、陶玲、王文、刘俊、龚志存诉被申请人芜湖麦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2〕139、140、141、142、154、161、171、172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皖芜弋江劳人仲裁〔2022〕139、140、141、142、154、161、171、172号)。你可自本公告之日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2号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2313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锡沭木业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安鑫明(身份证号:53062620030107051X)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186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远娣:原告胡如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182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9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培龙:原告周义圣、吴凤侠诉你、夏春祥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梦工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蚌埠集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沈涛、马克、陈阳:原告蚌埠上理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飞:原告蚌埠市车间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桂宣、孙勇政:原告宋继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吾祥:原告徐兰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均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法裁判。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峰:本院已受理原告纪恒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代小丽: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勇:本院已受理原告范世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芹:本院已受理原告刘须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贵忠:本院已受理原告陈艳平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5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军:原告宣化区诚杰铝镁门装饰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705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市美嘉美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张家口市恒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市宣化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海涛、符铃: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牌楼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705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宣化县宏源冷库、张家口市胜宝牧业有限公司、骆世霞、赵永红: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牌楼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705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宣化县源茂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李嘉: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东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705民初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奉清明(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504242837)、李玉华(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801162809):原告江油新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249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李玉华、奉清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油新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项62630.15元及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以50480.73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5480.73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2480.73元为基数,从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62630.15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油新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83元、公告费530元,由被告李玉华、奉清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林:原告邓建利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童强、童敦喜、杨茂芳:原告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魏丛杰、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一店、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诉你们、被告王秀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王秀琴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依法提起上诉。请速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廖红:原告绵阳市隆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江油分公司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兴旺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兴旺:原告江油市南升矿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邹兰、第三人四川兴旺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朱兴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追加被告邹兰为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2017)川0781执984号案的被执行人,被告邹兰在其未缴纳的5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2016)川0781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第三人四川兴旺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原告江油市南升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江油市南升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87元,由被告邹兰负担。本判决向第三人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10破11号

      本院根据台州市椒江东南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台州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债务。本院认为,台州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台州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7月28日裁定宣告台州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破产。

    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绵竹市楼下馍馍小吃店:本委受理的俞毕与你单位工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竹劳人仲案〔2022〕20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举证期满后次周星期二9时30分在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绵竹市紫岩街道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中心C区105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梓潼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公告

      南充移山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桂兵,身份证号码:512921197507132673):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日对你单位及个人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梓)应急罚〔2021〕10-1号、(梓)应急罚〔2021〕10-2号〕尚未履行,你单位及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及个人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贰拾壹万元、叁仟陆佰元缴至梓潼农商银行城北支行(梓潼县财政局),账号88070120006956226。如你单位及个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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