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掌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2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郭琪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宏福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罗春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趣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9月27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雷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宜心宜术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人梁珍珍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9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136。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家茂: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路伟: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玉柱: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弘旭鞋业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众汇鞋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1日14时30分在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靳效先:原告吕美绿与你物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不履行生效裁判后果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14时在本院袍江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赵飞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洪雨:原告瑞安市雅金锁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35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东莞市向墨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华融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170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9日16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金庆鹏、厦门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国枫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169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丁凯:原告瑞安市华纳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28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顶点食品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瑞志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610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1日9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向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京肆伍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王博宁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37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渊博酒水商行:本委受理张娟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灞劳人仲案字[2022]22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灞劳人仲案字[2022]227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定于2022年11月30日9时在西安市灞桥区市民中心(长乐东路69号)三楼仲裁院352室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仲裁。
变更名称声明: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960X4)名称变更为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作废原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特此声明。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2022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一代未来(福建)国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码:35010210063309)、发票章(编码:35010210063310)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巢湖市烔炀镇明星制衣厂:申请人周传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60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筑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鲍传宝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60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海鹏铸造有限公司:申请人李中华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60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武安:原告尚军廷诉赵光武、陈武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781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陈武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尚军廷支付劳务费53600元及利息(2017年7月1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的利息为1400元,2019年3月6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2.驳回原告尚军廷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316元,公告费1030元,合计2346元,由被告陈武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付友明、范明秀:原告祝继良、黄燕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借款的利息从2015年5月27日起按银行五年定期的2倍支付至借款付清时止(截止起诉之日暂计为140000元);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982民初7029号之一
刘星辰:本院受理原告顾元存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82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经审理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顾元存人民币40000元、赔偿律师代理费400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案件受理费913元,诉讼保全费479元,合计人民币1392,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润香坊酒厂、沈阳市皇姑区宝盛源商行: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7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振鹏:本委已受理你与极景门窗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案,(案件号:阳劳人仲案字[2022]第115号),因庭审时你未到庭参加庭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视为你撤回仲裁申请。因通过电话、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635-6173025。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集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阳、马克、沈涛、鲜增梦工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蚌埠市大地糖业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陶静:原告王清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雨:原告朱永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浩:原告林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香继:原告蚌埠市筑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咏:原告陈永明与被告吴正玲、吴咏、吴浩、吴伟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已审结。本院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2022)皖0304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吴伟不服,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二审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二审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节假日顺延)。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海波:原告宋永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玉强:原告安徽好思家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万强:原告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业经本院判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季政翰:原告胡晨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杭州思达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7月27日依法作出(2022)浙0212民催7号之一民事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