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徐志鹏:本委已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18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周志者:本会受理申请人浙江博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衢仲裁字第37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王陈跃:本会受理申请人浙江博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衢仲裁字第37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张家港市万红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7月11日依法作出(2022)浙0212民催9号之一民事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加兵:原告戴培培诉你承揽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美娜: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饶明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濂溪区天隆汽车配件总汇:原告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业经本院判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任化兵:原告瑞安市匡牌鞋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殷红军:原告温州中慧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业经本院判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胜宽、胡剑:原告胡胜萍诉被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第三人黄玉妹、胡胜柯、胡胜宽、金松芹、胡剑、胡鑫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一案,业经一审判决,原告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行政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段性峰(户籍地安徽省涡阳县龙山镇龙南居委会弄南自然村284号):本院受理的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青市监处〔2021〕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行审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主文:对申请执行人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青市监处〔2021〕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第一、三项处罚内容罚款17218元、没收违法所得359.5元及因逾期未缴纳罚款加处的17218元,即对被执行人段性峰共计34795.5元的行政处罚款项准予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0106执异54号
冯大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四贵向本院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执行人,已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2022)鄂0106执异54号执行裁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福州小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10042824,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闽侯县诚盛食品贸易商行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11002444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诚琳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私章(林德兰)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中升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18100800389,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振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8TQ5TAXQ)遗失公章(编码:35010410041520),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山清水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8TYP0B10,遗失公章(编码:35010410041726),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洞韵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1MA8U58WL3N)遗失公章(编号35012110025796)、发票章(编号35012110025797)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恺恩啤酒屋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注册号为1101081390592,声明作废。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浚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上海浚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黄观清、吴志武、龚成、林作衡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2〕1516、1517、1632、163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黄观清(穗越劳人仲案〔2022〕1516号)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工资共10500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申请人吴志武(穗越劳人仲案〔2022〕1517号)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工资10500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申请人龚成(穗越劳人仲案〔2022〕1632号)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工资共10500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申请人林作衡(穗越劳人仲案〔2022〕1633号)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工资共10500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现将上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五个工作日前。本案定于2022年9月19日14时3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曾超:本委受理深圳市瑞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1】148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千氪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蔡淑贞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16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职期间工资6325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袁传苟:本委已受理深圳醉仙归酒坊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83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0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民治劳动仲裁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0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常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1]119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1]1195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宁志峰:本委受理你诉深圳市威玛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70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70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丘楚华:本委受理你诉深圳市威玛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72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572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源心壹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惠腾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11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在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的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胖窝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宋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20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会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55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波:原告瑞安市足艺鞋材有限公司诉你、被告陈海东、张慧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42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9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郑永滟:原告胡淑华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2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学骏新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云校及教育科技研究院: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26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袁若雷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83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汉九龙富宝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26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李红娟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838。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陆志强:原告吴子乐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陆潘:原告刘魁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利利:本委受理的临沂展恒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须知、选任仲裁员及仲裁庭组成方式的函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选任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如期限内不能选任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由本委主任指定。并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成尧、凌倩兰:原告孙正清诉王成尧、凌倩兰、王培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22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亮昌:原告南京苏格缪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梁健波:本会依法受理了佛山优之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72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0月13日14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科红:原告李鑫诉你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2085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保全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志利:原告芦树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志利:原告杨文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海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骏: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桂州:原告蒋俊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静:原告罗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03民初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建华:原告蚌埠宇达电气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先稳:原告郑红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22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先稳:原告郑红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郑红妹对本院作出的(2022)皖0322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二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