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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12日 17版)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冠协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文万军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明晋笙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人史静、杨启慧、衡海成、薛欣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993号、第994号、第1000号、第10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83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宏福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韩充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卢育武:原告瑞安市华捷鞋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02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新坝、林志源:原告瑞安市祖港一家服装店诉你们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803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生礼:原告林锡峰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36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隆贤德: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区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千明:原告叶淑琴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章小东:原告吴少林诉你、郑左峰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3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长盛: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法志: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新坝:原告瑞安市王宏钗服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洪情飞:原告瑞安市阿亮布行诉你、陈洪飞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秋:原告丁良富诉你、陈韦达、唐佳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洪情飞:原告范传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发建:原告韦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郑州山水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雨轩诉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惠劳人仲案字【2022】22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组庭通知书、举证通知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0日8时30分在郑州市惠济区政府F楼508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维顺: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宫小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雨: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骆超(户籍所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05号6号楼2单元404号)、崔洪涛(户籍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贵新街54号3单元402室):本院受理的原告章建利与被告北京普惠众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骆超、崔洪涛与山东融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70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遗失声明:福州耀裕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账一枚,另遗失法人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长乐百益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20030380,声明作废。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聚英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万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2】31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书用纸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在大浪劳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大浪行政中心b栋201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智鸿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贺小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33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仲裁庭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劳动管理办公室三楼,联系电话:0755-27719637),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顺通特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国权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45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450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美大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廖祥渔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43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图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委受理刘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49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1】128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万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35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大西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徐东慧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55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龙桥舞蹈艺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燕珠、徐雨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564-56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茂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梁海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58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鹏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陆丕强与你单位及深圳市鹏兴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2]576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2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霁泓洛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陶通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2]627号}。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8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欧瑞荣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佳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2]661号}。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1日9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曾令江:本委已受理黄昌雄诉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鸿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2495号),你为该案的第三人。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30日14时在第八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瑞:本委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568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波:本委受理的你诉摩玛(深圳)文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1】1905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事项如下:准予撤回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京大糖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卢晓银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62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芳亮:本委已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567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日9时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易顺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郑忠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32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9日14时30分在第十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新格瑞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静与你、廊坊市固安金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新格瑞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雪琴与你、廊坊市固安金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董霞:原告张桂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学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方海燕、程雪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巢劳人仲裁字516、51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巢湖市延发餐饮店:申请人王俊水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547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韩超、王书彬:原告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181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宝:原告王艳萍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05民初4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超(公民身份号码510722198903146936):本院受理的(2022)川0781民初3794号原告四川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商铺租金6375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2019年2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6375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垫付的水费1953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与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莱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石香月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原告石香月与被告沈阳莱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书》于2022年6月19日解除;二、被告沈阳莱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石香月运营指导服务费61920元;三、驳回原告石香月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剑军:原告浦江杭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26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限被告程剑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浦江杭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72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闪姗工艺品有限公司、杨闪闪、南召义:原告浦江县润鸿烫画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6日9时在仙华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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