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新福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石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64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生活费人民币1584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京大糖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12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9时30分在第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链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莫珍妮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550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14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泸州自装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小琴、林丽与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2〕142号、14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4日9时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遵化市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涛):本委已受理岳双利、李素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辨期。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催4号之一
申请人建德市明达纸工艺品有限公司因遗失所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该票据载明:票据号码为40200051/30844591;出票人为建德市艾维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建德农商行乾潭支行;收款人为建德市明达纸工艺品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107461.8元整;出票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汇票到期日为2022年7月26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316号
张齐年、李斌:原告浙江趣认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张齐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553500元;2.被告李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61500元;3.两被告对上述款项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9950元,公告费750元,由两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卢晓辉(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团结村西路141号):本院受理柳官昌与李承航、李奕辰、方秀月、吕伟芳与卢晓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169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2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1121破1号之一
2021年12月31日,本院根据张智勇的申请裁定受理青田品韵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调查,青田品韵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无财产支付后续管理人报酬等相关破财费用。本院认为青田品韵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事实清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30日裁定宣告青田品韵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陂劳人仲案字〔2022〕153-154号
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李双国、陈秋林与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153-15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2〕153-154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基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江):本委受理陈璐、吴唯哲与湖北基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445-446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湖北基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2年8月30日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肖舒文、周洪祥:原告山东佰客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遗失声明:福清市鑫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1003923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冠融进出口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20007166,声明作废。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罗允、庞晏、程徐州、张莉娜、樊方方、徐萌、姚悦、徐婉婷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安维谱电子检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鹏飞与你们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瑞安市亿登鞋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区庄岩鞋业批发部: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5738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6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镇江合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海仁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方、何爱明、徐贤余、孙海燕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5123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3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雪涛:原告瑞安市郑美丽内衣批发店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73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6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南充融创沃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盘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久益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四川中凯邦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安市卓义五金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5139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5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戴彬:原告李保柱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蚌埠市锦业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周珍诉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丽: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被告张明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耿广武、陈晓琴: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耒阳市英豪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耿玉山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盆生:本会依法受理了佛山市南海区加兆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78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9月29日10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秀添:本会依法受理了佛山市南海区加兆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78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理杰:原告张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2022年8月2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尹建才:原告蔡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621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微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华:原告邵先轩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621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王建华偿还原告邵先轩人民币200227.5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建伦:原告胡保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621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程建伦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胡保兰人民币350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洁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62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4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奥斯其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淼、周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二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170、17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170、172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170号李淼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出勤工资、2022年春节法定节假日工资、2022年2月停工工资共计人民币7000元;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458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172号周伟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终局裁决部分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工资、2022年春节法定节假日工资、2022年2月停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2949.98元;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非终局裁决部分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43552.57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中第一项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仲裁裁决中第二项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齐欣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瑞飞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梁海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26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19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12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传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汪本芳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06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2日9时30分在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的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中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胡少华诉深圳市都之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058号}。现向深圳市中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4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262-2号
惠州大亚湾云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刘汉春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4500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你公司逾期不改正。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260-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706-2号
惠州市海文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邓辉等5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共计28324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你单位逾期不改正。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70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47-2号
惠州市江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陈廷湖等9名工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14764元一案。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海青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刑,已刑满释放,但仍未支付工人工资。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0〕第45-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广州市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已受理罗柏锋工伤认定申请一案,正向你单位公告本案举证告知书(穗天人社工伤举〔2022〕40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现要求你单位自此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文书,并配合我局调查核实本案事实,逾期不提供的,本局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