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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04日 星期一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04日 17版)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小红:原告胡允瑞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奇辉:原告瑞安市鸿源不锈钢水箱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02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2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贺琼英:原告郑维芳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25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2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彦: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叶如芳: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诉你、叶伟树、周东云、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8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东莞市阳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谭帮胜:原告瑞安市蒙辉机械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萍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立萍、林伯立:原告瑞安市浙峰鞋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发建:原告李占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发建:原告龙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发建:原告李芝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发建:原告姜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381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广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曾修国:原告夏正州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1729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曾修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夏正州人民币100,000.00元;二、驳回原告夏正州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450元,合计4750元,由原告夏正州负担2375元,被告曾修国负担2375元,后续因送达裁判文书发生的公告费用,原告夏正州、被告曾修国各承担50%。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正江:原告顾永科与被告高理富、陈正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81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高理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顾永科支付工程款32275.7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从2014年8月16日起,以15661.92元为基数,按照2022年5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至2019年2月24日;从2019年2月25日起,以32275.71元为基数,按照2022年5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顾永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61元,由原告顾永科承担4051元、被告高理富承担81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虹、周远洪:本院受理的敬金申请追加你为敬金与乐山匠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683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梁彬:原告浦江县奇达工艺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26民初119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元:本院受理的原告邓红玲与被告张庆元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定于2022年9月5日9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信访速裁庭(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信访局二楼208)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万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根生与被告万兵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定于2022年9月5日9时在浦江县人民法院信访速裁庭(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信访局二楼208)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京大糖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依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17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18日16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精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精育投资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周树云、李耒、张莹莹等17人诉深圳市精锐教育培训中心(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精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精育投资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4496-1451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周树云等17名申请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123251.74元,第二被申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万古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赵伟江、罗献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5625、564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浙江诺呗壹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潘小妮、陈娜娜、蔡丽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260、6262、626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10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房老贰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房老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许传梁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377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8月15日15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乐卓日创通讯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马武、刘嘉成、卿佳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3908、3909、391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5日10时在第八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彬:本委受理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30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2年1月27日解除劳动合同;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红彬:本委已受理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372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悦装(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叶子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464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3日9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金尚好车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刘凯、张俊鹏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3285-328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日15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上海午未实业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6月24日依法受理年根友(身份证号:320982198411146739)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年根友称于2021年4月28日在你公司位于湖塘镇马杭小沈村37-1号厂房内操作台锯时,右手食指被锯伤发生事故。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2]247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市民翔搭建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廖正兵(身份证号码:53212619820203231X)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6月21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153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湖北九洲兴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青海春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湟中分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青0122民初4353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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