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结集,汉代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最早提出孔子删诗之说,后世引发长期的争论,从违双方论争纷纭,聚讼不断。学者时或蹊径独辟,倡言新说,清儒方玉润提出两次成书说,认为第一次编集出于周朝乐官,第二次编集出于鲁国乐师。近时学者继踵而上,刘毓庆、徐正英、马银琴、曹胜高诸先生相继提出过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见解。如刘毓庆先生以为《诗经》经过三次重大编辑整理,一是周宣王时,所收皆为典礼之诗;二是周平王时,所收主要是变雅和三卫诗歌;三是孔子手定,增加变风与鲁、商二颂。马银琴先生则认为《诗》本身的形成史经历有周康王、周穆王、周宣王、周平王东迁后及孔子五个重要的整理阶段。但由于传世材料有限,相关考论大体依据逻辑推理,多使用默证,辩难推敲,缺乏实证性材料。近年来,随着诸多简帛文献的发现与公布,《诗经》研究迎来新的契机,举凡甘肃武威汉简《仪礼》、安徽阜阳汉简《诗经》、上博简《孔子诗论》、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等,皆是极其珍贵的第一手材料,足以助益我们重新认识与把握《诗经》的辑集问题,颠覆旧有的认知,形成全新的观点,即先秦时期《诗经》曾经多次辑集。
将考古发现的先秦和汉初简帛资料中的《诗经》文本与传世的毛诗对校,不难发现它们在文字、章句、题目、篇次、分类等方面皆存在诸多歧异,无法纳入同一版本体系。
简帛文本与传世毛诗相较,文字方面出入的例证极多,如《商颂·长发》“不竞不絿”,郭店楚简《五行》引作“不挺不樛”,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两次征引,分别作“不勮不救”“不勮不(见图1)”。《小雅·小明》“靖共尔位,好是正直”一语的末三字,郭店简《缁衣》引作“氏贞植”,上博简《缁衣》作“是正植”。毛诗篇名《南有樛木》《柏舟》《绸缪》,阜阳汉简《诗经》分别作《南有朻木》《柏州》《淍穆》。
简帛文献提及的《诗经》文字还有一些无法与传世本进行对照。如上博所藏《诗论》引《大雅·皇矣》诗语“帝谓文王,予怀尔明德”,今传毛诗本无“尔”字,《墨子·天志下》则引作“予怀而明德”。安大简《诗经·汾沮洳》“其美如玉”,毛诗作“美玉如”。传世文献之中亦有类似情况,《礼记·缁衣》第十七章引诗《小雅·节南山》:“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毛诗作:“谁秉国成,不自为政。”这三个例子仅为一个虚字的差异,并非关键字眼,似乎不足以证成文本来源的差异。
客观说来,上述异文并不足以构成结构性、颠覆性差异,或可据以论定诸本关系为“同源异流”,传抄讹变,但是诗文章句迥异例证确然存在,不乏其例,恰构成反证,足以推翻这种观点。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提供了几则极其珍贵的例证,如《召南·驺虞》一诗,毛诗二章,安大简载录文本为三章;《魏风·葛屦》,毛诗二章,第一章六句,第二章五句,安大简载录文本则是第二章为五句;《秦风·小戎》一诗,第二章与第三章之次序与毛诗正好相反;《秦风·无衣》,安大简残存“曾子以组明月将逝”,不见于毛诗,且据其简容字面积推测,其诗篇与毛诗差异较大。歧异如此之大,如果说这些诗篇还是可以归于毛诗系统,前后一脉相传,说服力确实比较微弱。
有的诗作或有可能是全篇皆未被毛诗载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云:“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杜预注曰:“《河水》,逸诗,诗义取河水朝宗于海,海喻秦。”《国语·晋语四》亦记载“公子赋《河水》”一事,“秦伯赋《鸠飞》,公子赋《河水》,秦伯赋《六月》”。韦昭注则云:“‘河’当为‘沔’,字相似而误也。其诗曰:‘沔彼流水,朝宗于海。’言己反国当朝事秦。”今传毛诗《小雅·沔水》有诗句云“沔彼流水,朝宗于海”。杜预与韦昭持论大不相同。明代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支持杜预之说,以为“‘河’‘沔’字形虽相似,不应内外传两书同误”。许志刚先生也指出,“重耳所赋未必为逸诗。重耳在外流亡了十九年,最后到秦,得到强有力的帮助。这次的享礼就是进一步巩固他们之间同盟关系的良好契机。为此,他在赋诗之时表示永远不忘记秦的帮助,要像水奔流入海那样,心系秦庭。由此看来,杜注取义于‘朝宗于海’庶无大过。仅就‘朝宗于海’一句而言,《诗经·沔水》有之。然而,全诗多批评‘邦人诸友,莫肯念乱’,重耳赋此诗,不免有点违背‘歌诗必类’的原则”。上博简《孔子诗论》所载诗歌篇名共六十篇,内中数篇不见于毛诗,其中就包括《河水》一篇。据此而言,杜预之说不能轻易否定。
诗篇题目方面的差异即同诗异名现象,更不容忽略。《国语·晋语四》记载秦伯享晋公子重耳,赋《鸠飞》。《鸠飞》之名不见于毛诗,韦昭注曰:“《鸠飞》,《小雅·小宛》之首章,曰:‘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昔先人。明发不寐,有怀二人。’言己念晋先君洎穆姬不寐,以思安集晋之君臣也。《诗序》云:‘文公遭骊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所以念伤亡人,思成公子。’”同一首诗,却有《鸠飞》和《小宛》两个题目,这让人费解。或者此处“鸠飞”二字不能施以书名号,仅是概括用典,一如《论语·先进》“南容三复白圭”,以“白圭”隐指《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一语。但这仅为臆测,目前尚不能排除《鸠飞》《小宛》为同诗异名之说,因为简帛文献与传世典籍之中类似例证并不乏见。《左传·昭公二年》记载季武子赋诗“《节》之卒章”,今毛诗本作《节南山》。《十月之交》郑笺亦云:“《节》刺师尹不平。”《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引其诗句“式夷是已”,卢辩注:“此《小雅·节》之四章。”此例或可以繁简称名视之,但是简帛资料的例证却无法回避。《小雅》之《十月之交》,上博简《孔子诗论》作《十月》;《小雅》之《无将大车》,上博简《孔子诗论》作《将大车》。这种一诗两名或多名的现象,如果说是同一学派所为,显然有违常理。
简帛《诗经》文本中的诗篇次序排列与毛诗也颇有不同。如安大简《诗经》中的《魏》包括十篇作品,以《葛屦》为首,其余九篇皆属于毛诗之《唐风》,但篇次又异于《唐风》,《扬之水》置于《山有枢》之前,《有杕之杜》置于《羔裘》之前,《无衣》置于《鸨羽》之前。差异如此之大,根本不可能是出于传抄笔误,只能是出于不同的版本体系。
在三百篇的分类排列方面,简帛文献也给世人提供了全新的材料。毛诗分为十五国风、二雅、三颂。江林先生探研《左传》引《诗》,提出“在春秋前期,季札观乐之前,《诗经》还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传本,还处于一个不断在增编与发展的时期”。这个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证据略嫌单薄,出土简帛正好提供了补证材料。综合比照季札观乐所见文本、安大简《诗经》与毛诗,其分类与组合情况如下:
季札观乐演奏次序: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桧、小雅、大雅、颂。
安大简次序:周南、召南、秦、某、侯、鄘、魏风。
毛诗次序: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小雅、大雅、颂。
三种文本内部安排大不相同,就版本学意义上来说,根本不可能属于同一系统。
季札聘鲁,请观周乐,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其事之系年或有紊乱,此不赘言,但既称“周乐”,则此音乐演出依据之文本当出于周王廷之乐官编集,且季札观乐活动持续时间未久,若一如毛诗三百之数,当持续数天,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完整演奏一遍。据此可以推断,鲁国乐工所持《诗经》文本不同于毛诗,两者分类编次不同,篇目数量亦有迥别。安大简时代为战国。安徽阜阳城郊双古堆出土西汉早期《诗经》竹简,时代当在西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距西汉开国不到五十年,其渊源当是战国时期之文本,或者如学者所言,极可能是战国时期楚国流传的一个本子。如此,则先秦时期,纵向说来,《诗经》至少出现过四个本子,即西周乐官整理本、孔子删编本、安大战国本、阜阳汉简源出之战国本,三百篇先后辑集过不止一次。诸本在分类编排上存有程度不一的沿袭性,其间的差异是不是出于地域性还尚须探研。
(作者:刘立志,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