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而言,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自主性更强,运作更加灵活,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征求意见稿在涉外仲裁中规定了临时仲裁,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开放态度。建议仲裁法修订中对临时仲裁的适用范围、参与主体的权限、仲裁程序的原则与责任、法律规定与仲裁规则的衔接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并予以明确。
——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原副部长刘振宇
加强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专业精、外语好、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仲裁人才。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仲裁机构和国际组织任职交流。完善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督,督促仲裁员规范履职行为、强化职业操守。支持仲裁机构选聘更多优秀国际仲裁员,努力建立更国际化、多元化、更高水平的仲裁员名册。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姜平
关于知识产权、体育、反垄断等不同于传统商事争端的纠纷能否进行仲裁,要做一些类型化分析。知识产权争议,比较常见的是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仲裁协议是可以仲裁的。但是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权属认定产生的纠纷,涉及公权力和社会经济秩序,应按照知识产权法和诉讼法有关规定处理,不能仲裁。体育争议也应当作区分。与体育有关的商事纠纷,当事人同意仲裁,可适用一般商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对于体育参赛资格、规则适用、兴奋剂检测等竞赛相关问题,主要依据赛会或者协会章程向特定赛会或协会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且还规定一些上诉机制,这类体育仲裁应当由体育法进行调整。反垄断争议较常见的是商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如果双方愿意仲裁,既能更好化解矛盾,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合作关系,也能节省行政和司法资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管理三级职员王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