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新时代】
光影流年,自1999年7月大学毕业来到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工作,已经20余年。
在这座云贵高原边缘崇山峻岭间的小县城,我先后在乡党政办和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工作,接待过数不清的当事人,面对过很多不理解与责难甚至纠缠刁难,见证了基层调解的艰辛……但每一次用法律成功化解矛盾和纠纷,都能带给我收获与感动。
工作中,我践行“枫桥经验”,侧重于就地化解矛盾。化解成功的案件,也是普法效果最佳的。记得2007年,两农户不服乡政府作出的宅基地确权而提起行政复议。我剖析两农户背后25年的纠纷根源后,依法作出撤销确权的复议决定,双方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周边村寨200多户村民看到双方握手言和,纷纷表示以后遇事也要遵法找法。
去年,一名驻扎西藏保卫边疆的隆林籍壮族战士所在部队联系隆林县人民武装部,请求协助解决战士家中亲属之间的林权纠纷事宜。接到材料后,我带领工作小组迅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找到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我们通过宣讲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政策和林权相关法律法规,从拥军优属和支持军人安心服役层面入手,用壮族习俗和“贝侬”理念,进行法治疏导、道德感化,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多年来,我和同事们一道,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项目建设方面发挥法律参谋作用,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对各类民间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服务。
一路走来,既有成功抵达的期待,也有奋力拼搏的艰辛。我坚信,微光成炬,在平凡岗位上做好日常点滴,为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送去法治力量,终会成就精彩的人生梦想。
(本报记者周仕兴、本报通讯员尚永江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