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电(记者陈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税务总局15日公布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其中,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务实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