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2年地方立法培训班在京结束。在为期5天的学习中,来自27个省(自治区)及所辖的市州、有立法权的不设区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的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参与本次集中培训。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地方组织法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和贯彻实施”……翻开培训班的课程表,精心设置的课程内容让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学得太过瘾了!既有思想性理论性,又对地方立法工作有充分的指导性和启发性。”
10日下午,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和经验交流为主题,进行授课。据了解,2020年7月,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后,至今已完成4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呈报了542条意见建议,其中70条被采纳。
“地方立法工作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积累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加以改进。”余志坚表示,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发挥侨乡特色、打造特色品牌,将本次培训所学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扛起主责主业,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
“此次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地方立法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利于我们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表示,近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始终立足地方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务求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增强湖南地方立法工作的辨识度。
“本次培训的主讲人理论功底厚、实践经验强、专业水平高,为学员献上了地方立法工作所需的‘大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处处长夏锴煜表示,培训内容精准对接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有效解答地方立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例如,在“地方组织法修改”的专题课中,主讲人对地方组织法的沿革、主要内容、2022年修改的背景及内容作了全面介绍,为地方立法,也为江苏省人大及时梳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有益借鉴。
据悉,为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能力,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2015年修改立法法后开始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以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举办14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实现对所有地方立法主体的立法工作人员多轮次全覆盖培训。
(本报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