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
周汝昌,1918年出生,2012年去世,天津人。红学家。1939年考入燕京大学西语系。曾任四川大学讲师、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1979年调入中国艺术研究院。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中国曹雪芹学会荣誉会长。著有《红楼梦新证》《曹雪芹新传》《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白居易诗选》《岁华晴影》等。
因《红楼梦新证》这一红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周汝昌成为“新红学派”大家。然而,在红学界,“拥周”的人很多,“批周”的人也不少。纵观百年红学史,周汝昌无疑是最具话题价值的学人。现在,周汝昌已去世整整十年,客观理性地评价周汝昌其人其学,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学术的或非学术的启示。
笔者认为,以下所谈两件颇具“话题价值”的事情很有代表性:一是“曹雪芹佚诗”案,二是《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一文引起的争讼。
拟补还是造假——
“曹雪芹佚诗”案
先来谈谈“曹雪芹佚诗”一案。为了更清楚地陈述“佚诗”案前因后果,笔者有必要引述相关著述以见真貌。
刘梦溪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一书说:曹雪芹能诗,但除《红楼梦》之外,并没有完整的曹雪芹诗作流传,只有敦诚《琵琶行传奇》题跋中两个断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叫蛮素鬼排场”。1973年左右,曹雪芹《题琵琶行传奇》佚诗忽然面世,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印《红楼梦研究资料》曾予刊载,全诗八句:“唾壶崩剥慨当慷,月荻江枫满画堂。红粉真堪传栩栩,渌樽那靳感茫茫。西轩鼓板心犹壮,北浦琵琶韵未荒。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其后,吴世昌和徐恭时撰写《新发现的曹雪芹佚诗》一文,发表在1974年9月印发的南京师范大学学院编《文教资料简报》增刊上,1975年第1期《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予以转载,所谓“曹雪芹佚诗”便在全国范围流传了。1976年4月,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增订版出版,录存了这首诗,并加按语:“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接着,1977年第4期《南京师范大学学报》刊出《曹雪芹佚诗辨伪》一文,作者陈方对佚诗的真实性明确加以否定。吴世昌再撰《曹雪芹佚诗的来源与真伪》一文,发表于1978年第四期《徐州师范大学学报》,确认佚诗“不伪”,且对“拟补”者即周汝昌的说法痛加驳斥。几经争论,1979年,周汝昌终于站出来说佚诗前六句是他“试补”的,总共补了三首,时间在1970年秋刚从湖北干校回到首都的时候。聚讼多时,红学界为之惊诧的“曹雪芹佚诗”案,终于了结,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刘梦溪如实陈述中流露出一种期待,即希望“佚诗”案能早日“结案”。事与愿违,总有人乐于旧事重提,不仅民间口传未绝,学者也发表文章重加评议,譬如2013年,《文艺研究》就刊出了俞晓红《曹雪芹“佚诗”辨伪的价值与方法论》一文。
周汝昌自己谈“佚诗”一事,可参见周汝昌著《天地人我:周汝昌自传》所述:“这麻烦又是由何而生的呢?因为我戏补了雪芹的一首残诗句,有位专家‘鉴定’说是‘雪芹原作’,而周汝昌竟敢将雪芹的诗据为己有!周某人连格律都不通,能补雪芹诗吗?不但谎言欺世,而且盗名无耻。”“此戏为之倒补芹诗,作于1970年之9月,我自湖北干校返京之后不久,本是渴望能见芹诗而不可得的‘异想’与‘假慰’,写与吴恩裕先生,嘱他勿传——我想考验一下他的识力,假称是雪芹之原句忽然发现。他抄在笔记本上。后来他告诉我:‘我笔记本放在桌子上,陈毓罴来时,在本子上看见了,就抄了去,还在某处发表了。’这样才引起某专家一口咬定是‘真诗’,又因我自承此乃拙作而恼怒,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因有人骂我不会作七律,我倒受了‘激将法’,从此一下笔就是七律,而且补芹此诗竟有八试之多……”“我作此戏补诗,未欲示人。时吴恩裕先生在干校,亦不忘研芹之事。他说见了雪芹的著作,有自序与董邦达序,但不肯录示。我疑其不真,乃戏言:我有雪芹诗,咱们交换吧。他果然抄来二‘序’,我一看是伪作,便将戏补诗抄与了他。他是干校返京结束后才让人见到此诗的。”
周汝昌将“佚诗”一事的来龙去脉自述得十分清楚,至于此后竟掀起“轩然大波”,他本人始料未及。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激将法”一说属实,的确令人不快。20世纪五六十年代,周汝昌陆续出版了《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白居易诗选》等选注本,应该说,他的诗学水平并不一般。至于周汝昌所言“渴望能见芹诗”并非虚话,曹雪芹新材料的发现是那个时代痴爱红学者的共同“渴望”。正如刘梦溪所说:“近百年的红学,所以为人们所关注,保持着学科的生命力,与不断有新材料的发现有很大关系。”
梁归智著《红楼风雨梦中人:红学泰斗周汝昌传》一书对“曹雪芹佚诗”评议道:“这一桩红坛公案,确是周汝昌一时孟浪之举,不过它既反映了周汝昌对有关曹雪芹的一切热望了解之心切,也表现出周汝昌有某种‘才子气’‘名士气’余风……当然,佚诗案的消极后果也很大。此后,周汝昌的反对者将一再抓住此事大做文章,并罔顾具体情境,而牵五挂四地对其他事情也作牵强附会的考证和揭秘。以‘伸张学术公义’为招牌,生拉硬扯,于无疑处造疑,企图把周汝昌妖魔化,以达到争夺‘红学正统’的目的。”梁归智认为“佚诗”只是“才子”“名士”的“一时孟浪之举”,其消极影响则是有人刻意地“大做文章”试图“妖魔化”周汝昌,这显然是基于维护周汝昌的立场的一种解读。不过,“批周派”却并不买账,在他们看来,“佚诗”说到底就是“造假”。有人借此呼吁:应该对周汝昌展开一场严肃的红学打假斗争。
沈治钧所著《红楼七宗案》,在《关于“曹雪芹佚诗”案》一章中揭示了《曹雪芹佚诗辨伪》的作者“陈方”应为陈迩冬和舒芜的化名这一“学术哑谜”,同时高度赞扬了陈迩冬和舒芜在“曹雪芹佚诗”案中的独特贡献。作者指出:“周汝昌在‘文革’末期错过了最后一个澄清事实的最佳时机,《新证》所谓‘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依然在刻意隐瞒真相,故作神秘,从而形成了推波助澜之势,不啻扬汤止沸,纵风止燎。事实上,在此之后,‘曹雪芹佚诗’案非但没有沉寂下来,反而涌起了一波凶险的惊涛骇浪……不管出于何种动机,《新证》录载假诗本身都已构成了性质相当严重的学术不端。”通观《关于“曹雪芹佚诗”案》一章的述评可见,作者是将“曹雪芹佚诗”案视为骇人听闻的重大学术、政治事件看待的,绝非梁归智所说的“孟浪之举”,亦非周汝昌所谓“游戏笔墨”或“渴望能见芹诗”之说。由此亦可见,刘梦溪所说的“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曹雪芹佚诗”案已经过去40多年了,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呢?乔福锦新近的看法值得关注:“数十年以来对于一个无势可依的老辈学人的非学术批判与群体性围攻,早已超出学术讨论范围……其实只要不带偏见,根本不需要过多讨论。拟补古诗是华夏固有之传统,据说何其芳先生也曾以拟古诗‘考’过同事。周先生拟补曹诗及传开的全过程,已有公开材料披露,其中并无不可告人的秘密。为排遣苦闷而拟补古人诗,是‘事件’起因。传给友人看,有斗气的意味,因为先生并不看真‘文革’中期发现的一系列假文物。后在吴恩裕先生鼓动下有发表欲望,目的亦为‘传诗’而非作假。正如胡文彬先生所讲,周先生所补佚诗,没有一句是为证明他个人的学术观点而写。即使为‘传诗’,周先生斟酌后觉得不妥,最后也主动撤稿。多年来,不管外界怎样探考,周先生强调佚诗为‘现代人拟补’的态度一直未曾改变。”
乔福锦长期关注“曹雪芹佚诗”案的进展,他从“拟补古诗传统”“排遣苦闷”“现代人拟补”等方面通观该事件,应该是“佚诗”问题最全面的解释。不过,乔福锦的看法短期内难以达成广泛共识。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批周”抑或“拥周”,不仅是近三十年来红学界的一条“立场线”,而且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一条“立场线”。近人姚永朴说:“宗派之说,起于乡曲竞名者之私,播于流俗之口,而浅学者据以自便,有所作弗协于轨,乃谓吾文派别焉耳。”红学宗派,说到底正是“名”“利”之争的产物,竞名者据以自便,以图一己之私。可以认为,如果红学宗派继续“作祟”,红学就没有前途;“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局面最终形成,红学才会有真的希望。
其实,“曹雪芹佚诗”并非不能旧话重提。不过,人们在重提旧话时如果能坚持理解之同情,与人为善,就有可能避免对前人的苛责。
“红学”从何说起——
《还“红学”以学》的争讼
再来谈谈《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4期)引起的争讼。
《还“红学”以学》引起的争讼,该从“什么是红学”论争说起。1982年第3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发表了周汝昌的《什么是红学》一文,该文认为,红学有它自身的特殊性,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的观点。红学是解决别的问题的,并非一讲《红楼梦》就是红学,用一般小说学去对待《红楼梦》的,仍然是一般小说学,而不是红学。红学不是要代替一般小说学,它却补充和丰富一般小说学。一般小说学也不能代替红学,这个分别很重要,可是不一定每个人都清楚。周汝昌所说红学“别的问题”,是指他所看重的“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还“红学”以学》一文明确指出:这学,应是中华文化之学,而不指文学常论;这学,应是科学学术的研究,而不指一般的文艺鉴赏评论。应该说,周汝昌坚持维护红学“真学的本质”的做法本身并无可议之处,问题在于严格区分“红学”与“一般小说学”的做法引起了激烈的争讼。
1984年第3期《文艺报》发表了应必诚《也谈什么是红学》一文,1984年第8期《文艺报》发表了赵齐平《我看红学》一文,积极参与论争驳难。他们并不赞同人为地划分“红学”与“《红楼梦》研究”,坚持“凡是研究与《红楼梦》有关问题的都属于红学”的观点。此后,《文艺报》不再发表论辩文章,论争随之结束。不过,正如刘梦溪所说:“当然问题并没有解决,对什么是红学,周汝昌以及别人都不会放弃自己的看法。”论争双方各执一词,均各自维护自家为“红学”正名的立场观点。
时隔三十年,2012年第5辑《红楼梦学刊》刊发应必诚《红学为何 红学何为》一文,重申周汝昌的观点是错误的,同时批评了陈维昭对待“什么是红学”这场论争的态度。于是,陈维昭撰写了《“红学”何以为“学”——兼答应必诚先生》一文(《红楼梦学刊》2013年第3辑)回应。应、陈两家的“口舌之辩”可以看作“什么是红学”论争的回响,由此可见论争双方的分歧是难以调和的。显而易见,若从学科的立意上考量,周汝昌的观点更值得关注。正如陈维昭所说,周汝昌的问题在于将“红学”界定得过于狭窄、过于专门化,但他对“红学”之所以为“学”的学理依据追问的确具有重要意义。说到底,“什么是红学”的论争其实正是传统学问观念与西方现代观念的立场之争。
《还“红学”以学》可以看作《什么是红学》一文的续篇,该文继续从学科的立意上强调“红学”之“真学”的重要性,同时指出胡适实际上并未建立堪称独立的新创的“学”,俞平伯虽然开了端却没有跟进。该文发表后,《求是学刊》《红楼梦学刊》《明清小说研究》陆续发表文章作出强烈回应。杜景华的《惊人的红学大扫荡》、胥惠民的《读周汝昌〈还“红学”以学〉——兼说〈红楼梦〉研究的学术品格》、贾穗的《一篇贬人扬己的歪曲历史之作——驳议周汝昌先生的〈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欧阳健的《胡适的红学体系和红学悲剧——读〈还“红学”以学〉感言》,都批评了周汝昌“贬人扬己”的作风,这一番疾风骤雨般的批评已非一般性的学术“质疑”或“论争”。可以认为,围绕《还“红学”以学》一文的论争实质上是研究取向或研究路径上的重大争议,并非仅是概念之争或一般性正名。遗憾的是,学术性的“质疑”或“论争”最终演绎成了“学风学德”方面的“苛评”。此种情形,正如黄裳所说:“难道他们是百分之百地为真理而争辩么,好像又不是。在这种公开争辩之外,在字里行间,笔锋所及,更多的是‘微言大义’,不是细心的读者,往往是不易察觉的。”
周汝昌在《还“红学”以学》一文中不仅直言胡适并未建立《红楼梦》研究的“专学”,且直言胡适创辟的“新红学”原是一种夸大了的名目和概念,这一认知和评价可以看作周汝昌对于胡适新红学的“认同危机”。同时,这种认知和评价也为周汝昌本人以及“周氏红学”带来了严重的“认同危机”。他所建立的红学体系备受质疑,他的学术品格也备受质疑。总之,周汝昌对胡适新红学的“全盘否定”不仅危及了胡适,同时也危及了他自己。尽管如此,周汝昌仍矢志不移地坚持这一认知和评价。中华书局2016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增订本序言称:《新证》是胡适《红楼梦考证》之后的从头作起,是红学体系新的建立。也就是说,《红楼梦新证》才是《红楼梦》研究“专学”建立的标志。由此可见,周汝昌“独尊其学”的“自心自信”何其充沛,若特以“博学以知服”责备周汝昌,不见得就是知人论学之解者公评。钱穆曾说:“人文学既是急切难得一公认之是,又是各人爱好不同,因此人文学者之最高境界遂落到‘自心自信’上。”
笔者以为,正是基于这份“自心自信”,周汝昌毕其一生演绎着痴心于曹雪芹《红楼梦》的“真爱”,并不遗余力地阐扬《红楼梦》蕴含的中华文化精神气象,其阐扬不仅“于身有益”,而且“于世有用”。可以说,这种“真爱”也体现了萧公权所说的:“治学者或求学者在治学求学的时候,专心致志去治学求学,而不‘胸怀异志’,别有企图。”
了解之同情
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论世”颇不易,“知人”尤其难。不过,事必有首尾,人必有精神。但凡保有“温情与敬意”者,就不会以偏激的态度评论古今之事;但凡保有“了解之同情”者,就能以一种设身处地的态度评论古今之人。今之学者评论周汝昌其人与他的“周氏红学”,理应保有“温情与敬意”和“了解之同情”。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某些人在谈论周汝昌其人与其学时仍难以克制胡适所谓“正谊的火气”,偏激的态度或偏颇的评价往往如影随形。甚至有人倡言:为了红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替新红学学派清理门户,应将周汝昌清除出去。其实,“清理门户”并不能动摇周汝昌在现代学林的一席之地,况且“清除周汝昌”与“红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桐城谬种”口号制造者钱玄同早在1921年1月1日的日记中就说过:“我在两三年前,专发破坏之论,近来觉得不对。杀机一启,决无好理。”“杀机一启,决无好理”的反思已过百年,然而,一些人总是视而不见。
笔者曾撰著《周汝昌红学论稿》一书,有学者认为其发出了“比较客观、比较公允的第三者的声音”。所谓“第三者的声音”即“既能说好处,又能说问题”,不同于“基本说好处,极少说问题”与“基本说问题,极少说好处”的“两极声音”。
《周汝昌红学论稿》第一章“知人论学”以“了解之同情”考察了周汝昌的个性特征与其为学格调之间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其中特别谈到“落落寡合的个性”与“孤独无助的心境”之间的因果联系,以及这种个性和心境所造成的深远影响。可以认为,前文所述两件颇具“话题价值”的事情与周汝昌“寡合的个性”“孤独的心境”有着显而易见的因果联系。
周汝昌《献芹集》附录《致胡适信》说:“我有了先生这样的师友,又有这样知己弟兄,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欣慨交集。我兄弟四人中,这个兄长与我两人最相契,他赋性孤洁,与世多忤,作了许多年的事,现在萧然归田,岑寂索寞,我唯有时常与他诗句唱和,或搜些精神食粮给他,以稍解其苦闷。”这位与周汝昌“最相契”的兄长,即同样痴情于《红楼梦》的周祜昌,“知己弟兄”惺惺相惜,他们均深受“赋性孤洁,与世多忤”个性羁累。
1942年5月19日,周汝昌的老师顾随曾在致周汝昌信中说:“兄素性亦落落寡合,津门旧日校友想素无往来,恐亦未能先为道地耳。临颍不胜惶惭之至。”(《顾随致周汝昌书》)真可谓识徒莫若师啊!笔者以为,“素性寡合”可与“赋性孤洁,与世多忤”联系着看,才能真切体会顾随“惶惭之至”的心绪。
至于“岑寂索寞”的“苦闷”心境方面,周汝昌后半生的“孤独无助”之感尤胜于周祜昌,这与他所处的学术环境息息相关。
1984年3月3日,周汝昌致梁归智信中感慨:“终怜自身太孤了,匹马单枪,未必是取胜之道。”
1999年10月2日,周汝昌致梁归智信中又说:“倘若遇见半个‘知赏’,则我的成就,当不止是耳。此意向不为人道,望弟代言之。”
以上两处均出自《周汝昌致梁归智书信笺释》一书,难遇“知赏”的“孤独之慨”伴随了周汝昌的后半生,而且,愈至晚年则愈加沉郁慷慨。“赋性孤洁,与世多忤”的个性难为一般人所欣赏,周汝昌在学界的处境可想而知。
前文所述两件争讼中,“佚诗”案引起的“苦闷”最令周汝昌难以释怀。至于《还“红学”以学》一文,虽因“独尊其学”的执着引发了诸多“苛评”,却并未丝毫消磨周汝昌坚持自己“占有真理”的信念。真可谓:赋性孤洁显书生本色;为学独异服解者公评。
总而言之,无论“批周”也罢,“拥周”也罢,若能在各是其是或各非其非之际,获得某些学术的或非学术的感悟或领悟,这类旧话重提也是值得的。
(作者:高淮生,系中国矿业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