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栢林、沈阳鑫亿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辽0113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福菊、陈玉明、杨宝民、李书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陶再祥、王春芬、崔保森: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齐文、刘香艳、左得良: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恩库、杜洪军、吴克啟: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成林、赵德文、胡百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康文革、熊立峰、张秀军: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学志、王德文、倪绍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勇、张立平: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和沈阳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詹小红:原告徐俊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防疫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甘肃拱辰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袁兵:我会受理的你与锁忠福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吴仲字第1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协议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协议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方锁忠福提出仲裁请求: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机械赁费74000元;二、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日期和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开庭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为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典香):本委受理刘克鹏、龚友海与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337、338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甘平安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甘平安称,2018年4月15日甘雨恒(身份证号码:420107199310171***)将自己驾驶的小轿车停在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桥面,电话通知家人来开车后失联,至今未归,经家人及亲属多方寻找仍无下落。下落不明人甘雨恒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甘雨恒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甘雨恒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甘雨恒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06民破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7日裁定受理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作为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2年7月7日前向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理事务的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孟山路9号安邦红郡写字楼1栋B座14层,邮政编码:235000,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15756188255)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北市巨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申报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法人营业证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权限。特此公告。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陈石兰:本委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8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本案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常州唯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曾家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435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7月14日14时30分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明:原告蔡建辉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案号(2022)冀1023民初16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永清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子龙:本院受理汪城与杭州行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杨子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182民初450号变更后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一、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1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尚健:本院受理汤文泽诉你与卢永富、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子芸轩足浴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182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鲁0602民特24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丰国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李丰国称,李丰玉于1988年7月无故失踪,至今下落不明。2013年10月25日,申请人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白石路派出所报警。2022年4月14日,该派出所为其出具了证明,被申请人李丰玉下落不明已满四年。下落不明人李丰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丰玉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丰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丰玉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京蓉:原告王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2022年5月15日刊登的案号为(2021)鲁0682民初7726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1330元”更正为“案件受理费50元”,特此更正。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5月25日刊登的“原告瑞安市博安防刺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判决公告中,案号“(2022)浙0381民初2732号”应为“(2022)浙0381民初1257号”。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史晓科:原告钱士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庆勇、葛治轰、杨维刚:执行异议申请人王艳现申请对本院(2021)皖0304执2188号执行一案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敬坤: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锋: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红亮: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耿桂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自伟: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邹坤: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瑞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胥宗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保定市力宇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威仲字第0240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2年5月23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云宁:原告耿术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丰县广华钢构制造有限公司:原告陈雪亮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9日8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厉洁: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万海鞋底加工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1日14时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城海:原告徐俊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防疫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继恒:原告杨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耿广武: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亮: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培云: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蕾蕾、廖志叶:原告张建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900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黄蕾蕾为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天津市格雷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3569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4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瑞琥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济南馋思侬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中瑞良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663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卢星绿、章耿:原告吴方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4116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卢星绿为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章旺:原告瑞安市欧佳鞋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462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江:原告瑞安市浙好汽车涂料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530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晓变:原告瑞安市大黄蜂鞋业有限公司诉张现营、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476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志沙:原告温素微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在本院玉壶法庭第2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铁良:本会受理的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与你演出合同纠纷案,现已作出(2021)沧仲裁补秘字第0475号裁决书。现向你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迪增、袁星、郑刚:原告郑瑞莲诉被告郑亮、第三人王迪增、袁星、郑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王迪增、袁星、郑刚送达(2022)皖0322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席天佑:原告陈在玉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伊独岛休闲会所(投资人:雷菊英):本委受理汤云安、孙小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78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1】647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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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速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美能诉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鹏优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优速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132号),因无法联系第二被申请人优速物流有限公司,现依法向第二被申请人优速物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37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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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众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余晓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38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56号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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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佳等12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551-156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86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中申请人李佳、张辉、黄道云、邓惠、邹学军、陈罗红、翟阳、刘晶、刘芳、陈作美、龙斌钰的仲裁裁决项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仲裁裁决中申请人梁嘉怡的仲裁裁决项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上述裁决事项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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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芯光智能信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力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7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39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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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脉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肖芳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78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2】164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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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云购(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吴睿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59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57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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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守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85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定【2022】86号仲裁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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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鲁智市政绿化古建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占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45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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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引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林杰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37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27670757)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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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姚豫川、喻月临、朱轻志、崔亚伦、廖晓怡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411-41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27670757)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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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陈记私房菜馆(经营者:陈兵):本委受理廖贵成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56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27670757)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