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遵化市承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小龙):本委已受理任守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辨期。本委定于2022年7月12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遵化市承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小龙):本委已受理陈英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辨期。本委定于2022年7月14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公司:本局于2022年3月3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南开]劳监询字[2022专]第007号《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调查询问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局报送书面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你单位逾期未报送。你单位拖欠投诉人张军、李永朝等8人工资共计105672.5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南开]劳监改字[2022]第031号《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支付8名投诉人工资共计105672.5元。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整改指令,可在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左涛涛:原告王慧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1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何冬旭:原告韩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3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盖永康:原告宋依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1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文:原告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3民初4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史玉东、闫和军:原告韩桂峰诉你们和高强、张成心、徐晓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427-2号
王海亲、王金凤: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盛二红与你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后的2022年6月27日14时在本会第五仲裁厅(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2层)开庭审理,请你方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管文辉(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鲍新路7号):本院受理原告王正红与管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148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2年9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长沙钧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正兴路118号荷塘月色庄园牛津区1栋313号)、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3号)、长沙市文旺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披塘村湖南钢材大市场11栋110房)、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7幢一单元301室第一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钧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文旺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42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7月19日10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032(自贸试验区内)]、福建省南安达硕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工业区)、福州若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楼7层26办公-4]、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7幢一单元301室第一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达硕石业有限公司、福州若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42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7月19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遗失声明:福州杰奕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0145543,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城驿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10006048,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宏弘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340033758,现声明作废。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晓娥:原告郑贤豹诉你、胡金娥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梁健:本会依法受理了梁五妹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55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8月12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河南威仕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市金兰托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1民终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霍广银:原告唐忠奎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沂漫:原告高雅诉你、方旭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亚君、董水荣、杭州白龙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士风服装领带有限公司:本院在审查异议人浙江京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提执行异议中,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1.(2022)皖0303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2.执行复议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亚君、董水荣、杭州白龙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士风服装领带有限公司:本院在审查异议人叶卫军所提执行异议中,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1.(2022)皖0303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2.执行复议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翡、卢婉娟: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3民初7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杭州蔓松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南通小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广东泛铝远东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亿隆商贸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2)浙0381民初774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敦侮:原告瑞安市悦来悦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虞冠生、你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厚均:原告泸州市竣源运业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川0502民初5271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杜爱良: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乳山华凯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勇江、路巧梅:原告陈道清、李苏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付林燕:原告程丹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见国、周维金:原告葛美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彩梅:原告浙江瓯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路超:原告刘洪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路超:原告刘洪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路超:原告杭献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倪子轩:原告杭献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尚亨宽:原告邱道宗诉你加工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15时1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23号
惠州市众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我局接到工人谷建军投诉你公司拖欠他的工资共计2975元。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24号)、《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25号)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2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32号
惠州大亚湾七彩童心艺术信息咨询服务部:我局接到工人陈金鹏、曾小婷等2人投诉你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共计1460元。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33号)、《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34号)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73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从恩: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7218号原告温小泉、温从宽诉被告温从春、温穗、温小芬、温从恩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继承人黄如珍名下享有的坐落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晓园47号203房1/2产权份额,由原告温小泉、原告温从宽、被告温从春、被告温穗、被告温小芬各继承1/12产权份额,由被告温从恩继承1/12产权份额(由原告温小泉代管);2.全部诉讼费用由原告一、原告二、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承担。现因被告温从恩(男,1945年9月13日出生,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麻布镇雷渎村村民)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6日9时15分于本院第18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励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敏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32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321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励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酉平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28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286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市中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薛代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1】98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7月11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9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娇肤美容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丁雪松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1】145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7月11日14时30分在民治劳动仲裁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9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田光勇:本委已受理你诉深圳市星鹏城汽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其他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2】5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址: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墨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墨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古灵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438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3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辛晓月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62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27670757)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品质优钟表(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建平、陈燕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429、504号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