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记者董蓓)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1%;1至4月平均,CPI比上年同期上涨1.4%。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表示,4月份,受国内疫情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CPI环比上涨0.4%。4月份,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做好保供稳价,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稳中有降,同比上涨0.9%,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认为,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保持温和上涨。从需求看,消费和投资需求仍处在恢复之中,对价格拉动作用有限。从供给看,粮食生产连续丰收、库存充裕;生猪产能总体恢复,猪肉供给总体充足,价格还在下降。
“尽管存在国际输入性因素以及部分鲜活食品短期供给压力,但总的来看,CPI保持温和上涨的有利条件比较多。”付凌晖表示,我国商品和服务市场供应能力比较充足,同时,市场保供稳价的措施还会持续显效,也有利于价格稳定。因此,价格保持总体稳定温和上涨的态势是有基础、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