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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5月05日 星期四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5月05日 17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中源兴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C6ERNX0):你单位项目工地工人张广州(身份证号:21148119771206251X)于2022年4月6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12日受理,并制作《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S112019920220024)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S112019920220024),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你单位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延长举证时限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伟大集团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宏伟诉与你单位工伤待遇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株荷劳人仲案字(2021)第16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延辉:原告韩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3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盛劲松:原告李本红与你及许廷栋、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临沂雅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4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忠鹰:原告李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17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波:原告闫文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17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姚杰:原告白福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3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丽荣: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福桥(户籍地:浙江省龙港市联建公寓5幢5342室):本院受理原告季春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3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辉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宽富):本委已受理谢久忠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71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6月13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111-2号

      江爱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郭栋与你关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1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21)第111号《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0106执异194号

      李国平、武汉瑞盛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荣申请对被执行人武汉大食汇餐饮管理公司强制执行一案中(执行案号:(2013)鄂武昌执字第01108号),申请执行人张荣向本院申请追加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已经受理张荣的申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张荣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请你们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相应的抗辩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裁定。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熊志祥申请宣告王丽(身份证号码:420107195907122526)死亡一案。申请人熊志祥称,被申请人王丽于2005年6月13日从家中离家出走一直未归,至今杳无音讯,经家人多方寻找,终没有其下落。下落不明人王丽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丽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丽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丽情况,向本院报告。

    蚌埠仲裁委员会公告

      固镇县军星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固镇县连城镇人民政府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和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满后,若你方未选定仲裁员,本委将指定杨仕兵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遗失声明:福建大华瑞晟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020101244),现声明作废。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谢丹:原告郑小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342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6月20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PHENGSORPHEA(彭索菲):原告林辉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9月7日9时在本院玉壶法庭第2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银牧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与文芳艳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1]第1120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银牧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戴志巍、杨攀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1055号、第112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课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课观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珍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申请人已向本委申请撤诉。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1]第507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90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相约旅行社有限公司:你单位与王晨瑶、张燕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205号、第206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州亿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你单位与刘宽、徐周临、雷宇楠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111号、第112号、第113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136。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顾利民:原告倪悦悦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晴晴: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保用: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梦娟: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被告刘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培燕: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丽丽:本会受理申请人山东鑫圣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2)聊仲裁字第17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及回执。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开庭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逾期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0089)。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智慧龙创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春望与被申请人福建智慧龙创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案榕劳人仲案字(2022)第22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26853。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季建国:原告温州晨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日8时45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志刚:原告陈永升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6月29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曾胜明:原告赵水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6月29日10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劲夫:原告刘少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叶子洋、四川星光装饰有限公司:原告郭晓云诉你们与赵文林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川0502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欣邦置业有限公司:原告兰人龙诉你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东方:原告蚌埠润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伍明全: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03民初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三春: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0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云龙: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03民初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蜜: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03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何学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威仲字第0294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2年4月24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巢国雄、唐丰年: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威仲字第0293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2年4月24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苗:原告蔡庆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述文:原告倪玉怀诉你加工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90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6月22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柳国琴:原告丁祥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81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天腾建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蚌埠市龙子湖区诚信钢管租赁站诉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02民初4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准许原告蚌埠市龙子湖区诚信钢管租赁站撤回起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王小飞: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工程安装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安徽销售有限公司、你们、杨坤生、朱海南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皖0303民初5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市胜宝牧业有限公司、赵永红: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牌楼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黎:原告贾富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05民初4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魏丛杰、王秀琴、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一店、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仕军:原告黄群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陈仕军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黄群敏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0日起,按月利率6.97计算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黄群敏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542元、公告送达费480元,合计3022元由被告陈仕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谢照明:原告陈仕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翠萍:原告孟小苟(曾用名孟宪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381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广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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