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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公告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30日 03版)

      经梳理贵单位与我司签订的业务合同,截至公告之日,附件清单所列合同尚未履行完毕。鉴于附件所列合同的签约时间已经比较久远,合同项下的项目已经停止,我司通过多种途径均联系不到贵单位,特以公告方式联系贵单位。请附件清单所列合同相对方(若合同相对方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自公告之日起立即联系我司,确认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贵单位仍未联系我司,则视为贵单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附件合同,我司于附件合同项下的目的亦不能实现,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附件合同自前述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详见下方的合同清单。

      联系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联 系 人:邓若瑜

      联系电话:13711008981或办公电话020-83875830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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