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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变

    ——访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作者:本报记者 刘坤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29日 04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提出了五方面二十项重点举措。

      如何看待当前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我国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消费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如何更好地挖掘消费潜力?近日,记者围绕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

      近年来,我国消费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业态日益丰富,居民消费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扩展,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进一步壮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巩固。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5.4%,是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该负责人介绍,近期,由于国内疫情多发,特别是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给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3月当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由增长转为下降,消费恢复进一步承压。

      “但同时要看到的是,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消费也将逐步回升,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该负责人说。

    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意见》明确,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动消费。有序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更多消费潜力。

      “全力保障消费供给。”该负责人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支持各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该负责人表示,要促进新型消费,科学推广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智慧+”消费,既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又助力数字经济大众化发展。

    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

      我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有世界上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中等收入群体,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孕育着大量消费升级需求,未来消费将更趋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智能、绿色、健康成为居民消费新潮流。

      “同时,我国消费发展水平与主要的发达经济体相比仍有一些差距,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有待优化。”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促进医疗健康消费提质升级,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组织实施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

      “积极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有序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推动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该负责人说,支持各地区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要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报记者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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