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日前,有媒体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消息称,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通过立法推进学校重视体育,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基础教育实行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这是教育法的基本规定。然而,从学校教育的具体现实看,存在崇尚智育(知识教育),边缘化或者弱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其他教育的问题。开齐开足体育课,其实早有明确规定,然而却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一些观点认为,这是教育评价体系“唯分数”“唯升学”导致的。由于中考、高考不考体美劳,因此,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重视不够。照此思路,要让学校、家庭重新重视这几方面的教育,就应当把这几方面的内容纳入中高考。然而如此一来,学生的升学考试负担必然更重,同时这些教育也会出现应试化倾向,即学校围绕考试内容开展教学,学生也围绕提高分数进行学习。
事实上,包括体育在内的“非智育”内容弱化和教育评价关系不大,更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坚持依法治教。通俗地说,学校必须按教育法律规定,开齐开足所有国家规定的课程,不开齐不开足就是违法。但是,对于学校不开齐不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做法,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却不追究责任。早在几年前,教育部就要求学校要每天上好一节体育课,组织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但真正做到的并不多。
进一步说,当前一些地方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而不是督促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给学生提供完整的德智体美劳教育,就已经是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此处的“违法”之嫌,又存在于两个层面。其一,没有按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要求,保障教育投入,保障学校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师资建设和场地设施建设。一些地方甚至把基础教育各学科按是否纳入中高考而分为“主科”“副科”,明确首先保障“主科”教师和教育资源。体育、美育等因是“副科”而不受重视且缺少必要师资和场地,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都存在。
其二,没有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履行依法监督学校办学的职责。地方政府应该监督学校依法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对于那些为追求考试成绩、升学率,而不开齐或挤占体育、美育课的违规办学行为,要严厉制止。此外,教育部门对一所学校开展办学评价,也应首先围绕是否合规,而不是上来就看升学考试科目的成绩、升学率等。
当前,许多地方政府把升学率作为教育政绩的导向,从根本上说,是没有尽到发展教育的法定责任。除了追求功利的升学结果,导致学校办学短视化、功利化外,此举还破坏了基础教育生态。比如,强调普高率、本科率,本质就是歧视职业教育。要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地方政府不该只关注学校的升学情况,并围绕升学配置教育资源,而应重视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情况。
一言以蔽之,当前应通过强化依法治教,引导地方政府扭转功利教育发展观,坚持以“五育并举”为出发点和目标,保障学校的教育投入,全面提升“五育”的质量。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